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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相关科室:

  2019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的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2019﹞11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54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彭清华书记到省市场监管局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袁冰、徐承副市长在全市2019年普通高考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力确保2019年普通高考、中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3日—6月30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以学校周边经营考试用品的商场、超市和文具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强化对销售的2B铅笔、橡皮、圆规等考试用品的监管,重点检查主体资格是否齐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三无”等不合格文具产品;二是以学校周边小食品经营店为重点,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毛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分局、食品流通科、产品质量监管科、消保科)

  (二)加强对各考点和考生集中食宿点食品安全监管。对考试期间学校食堂、集中食宿点、考点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厨房环境卫生、原材料采购与贮存、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加工制作等规章制度,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发青土豆、来历不明野菜等高风险食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防范群体性事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考试期间对就餐点定人定岗驻点监管,加强综合防控,统筹协调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分局、餐饮科、综合协调科)

  (三)对中介机构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消费欺诈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分局、价监科、消保科)

  (四)配合教育体育、经信(无线电管理)、公安、安全等部门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负责清理规范电子产品市场销售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兜售、贩卖作弊器材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分局、双反科、稽查支队)

  (五)配合教育体育、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助考”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对本地区以“包过”“报过”等名义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对无资质办学、违规开展辅导培训,违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分局、广告科、双反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县(区)局、分局、市局相关责任科室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强高考、中考市场秩序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担当,做到周密部署,责任明确,具体到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高考、中考环境。

  (二)狠抓重点环节,落实工作职责。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逐一排除安全隐患,做到工作全覆盖。要加强与当地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市局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适时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三)注重舆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辨识虚假招生广告信息等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商家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售卖考试作弊器材;加强食品安全经营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提高承接考生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会同教育部门对考生开展食品安全和防范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引导考生高考、中考期间合理膳食。

  (四)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应急处置。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值班值守,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收到有关食品安全、利用电子产品作弊等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置。严格落实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按程序报告涉考应急信息,对隐瞒、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指导、督导涉考学校、接待学生食宿酒店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

  各县(区)局、分局、市局相关责任科室在开展相关工作期间,适时报送动态信息,并于2019年7月1日前将高考、中考期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局餐饮科。

  制售考试作弊器材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稽查支队,由市局稽查支队收集整理上报省局经侦总队。

  餐饮科联系人:梁芳;联系电话:0825-2378908;邮箱:751832207@qq.com

  市局稽查支队联系人:邓梅梅;联系电话:13982561599;邮箱:569149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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