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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7-11-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遂工商发(201777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要求,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的通知的精神,现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1122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序号

主要负责人职责

协助履行部门

一、组织领导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把本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法规科

办公室

各业务部门

2

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办公室

法规科

3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规治党,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党办

二、工作落实

4

强化学法用法。落实机关办公会学法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法规科

人教科

各业务部门

5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支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

办公室

法规科

人教科

财务科

6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实施科级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建立并落实法治档案制度。

人教科

法规科

7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办公室

8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法规科

9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分局

10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消保科

法规科

各业务部门

11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法规科

三、监督指导

12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法规科

13

对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办公室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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