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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7-10-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工商发(201773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

今年7月,市工商局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11部门建立了《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为该制度建立以后的首要工作。截至目前,在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各局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提高部门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的突破,请各局对照以下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一)取得的成效。对《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的传达落实情况,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组织动员情况,利用智慧工商网监版块建档、巡查网站情况,对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的操作使用情况,网络违法案件办理情况,网络消费投诉处理情况,电子链接标识发放情况,专项行动对外宣传情况,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情况,专项行动中其他相关工作或特色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即在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或影响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的问题。包括在硬件配备上存在的问题,网监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网监机构或人员上的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等。

(三)下一步打算。目前距离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结束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请各局针对各自现状,就如何取得工作突破或如何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入手,就这一个多月时间中计划开展的工作作简要描述。

(四)意见与建议。即开展好专项行动或促进网监工作提升方面好的思路、想法。

二、其他方面工作要求

(一)加大网络违法案件办理。按照《县、区、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2017年绩效管理指标任务》要求,各局网络违法案件办理数量应不低于3件。

(二)强化市场主体建档和电子链接标识发放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市、州工商局2017年目标管理指标任务》要求,各局应及时对未建档网站建档,建档率达到100%。各局应熟练掌握新的电子链接标识发放方式,通过“四川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scaic.gov.cn—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类”申请办理。今年年底电子链接标识发放率达到90%以上。

(三)全面完成网店核查建档工作。对市局通过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下发的网店核查建档任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核查与建档,为今后网监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四)建立各辖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结合《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县(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各部门力量,强化协同管网工作。

请各局于1026日前,将自查报告通过“智慧工商”内部邮箱上报市局网监科。联系人:冯波,电话:0825-2321836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10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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