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2018?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各部门: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2018–2020年)工作方案》已经市局2018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全生产(2018?2020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明确相关处(分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川工商函〔2017〕307号)和市委编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第二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的通知》(遂编办〔2018〕12号)精神,结合工商部门职能职责,制定《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2018?2020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精神,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安全,促进全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美好遂宁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履行工商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市工商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利国 局长
副组长:赵嗣兵 机关党委书记
温清莉 副局长
龙德智 副局长
李 玲 副局长
成 员:张 昭 办公室主任
伍 松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科长
田 民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 燕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陈德贵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
谭 蓉 企业注册分局局长
石中豪 公平交易执法分局局长
刘东升 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局局长
唐爱国 人事教育科科长
赵从体 计划财务科科长
杨险峰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 丽 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 淼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
李 琴 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
邹 敏 商标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 杰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秦 颖 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志勇 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由温清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伍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祁副科长负责办公室具体业务工作。
三、职能职责
(一)各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与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实行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
2.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3.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4.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公益宣传活动。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市局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6.指导、督促下级对口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7.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要从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消费维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市场主体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职能职责分工如下:
1.负责牵头市工商局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工商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市安委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信息的及时上报;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市场主体,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僵尸企业”的清理工作;负责对被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市场主体,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负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部门:企业科;配合部门:个体科、消保科、市场科、执法分局)
2.负责安全生产市场主体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信息集中公示,在已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框架下,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推动跨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统一归集,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负责积极主动将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安监等部门;负责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及时接收、分析安监部门提供的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负责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安全工作,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备的容灾备份系统,防范计算机病毒及网络攻击。(责任部门:信息分局;配合部门:企业科、个私科)
3.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督促、指导各类专业市场(室内宣传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责任部门:市场科;配合部门:广告科)
4. 负责依法办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程序,对于涉及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从严把控,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工作;负责依法对市场主体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前置审批取得与否进行审查,对于需前置审批而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登记注册申请,坚决不予登记;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标准的市场主体,被安全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负责对安监部门抄告的因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负责企业登记案卷及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注册分局;配合部门:办公室、信息分局、企业科、个私科)
5.负责对安全生产市场主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的经济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配合部门:执法分局)
6.负责对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等涉安产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涉安产品违法行为;负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部门:消保科;配合部门:商标科、执法分局)
7.负责按照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作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将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市场主体作为重点,加大抽查力度,将违法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交换给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并依法向社会公示。(责任部门:企业科,信息分局;配合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
8.负责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负责市工商局机关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并组织演练;负责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做好机关防火设施的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器材,加强干部职工防火器材使用培训;负责机关车辆安全管理,与驾驶员签订年度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定期对机关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机械故障,确保车辆无事故;负责加强机关食堂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场所和机关宿舍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机关办公楼、机关宿舍区安全及防汛隐患排查,定期检修公用电梯、空调等办公设备,推进“天网”工程在办公场所及住宅小区的全覆盖,彻底消除办公场所和机关宿舍安全隐患;负责强化安全社区建设,立足部门实际对安全社区建设进行指导和帮扶。(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市局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要抓紧研究对策措施,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请示报告。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安全生产职能职责,认真分析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市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监管责任。各部门要从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消费维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共同推进市场主体和全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发展。
(三)加强检查,建立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力度,并联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要及时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并转化为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督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常识的宣传,进行全员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工商干部在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讲究工作方法,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五)完善考核,加大问责。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并注重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报送和总结,完善保存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资料。市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突出重点工作、事故防范等措施考核,强化平时督查、分类考核,增强安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要加大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责任追究,实现部门负责人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