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相关各部门:
按照市食药安委的工作安排,为迎接省食药安委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积极准备相关工作资料,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度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资料准备
根据《遂宁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印发
<遂宁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化方案>
的通知》(遂督〔2017〕30号)和有关专项工作安排,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工作由消保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承办相应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牵头科室:消保科,承办科室:商标科、广告科、个体科、企业科、执法分局)
2.强化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依法查处广告违法案件。(牵头科室:广告科,配合科室:执法分局)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药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广告科,配合科室:执法分局)
4.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牵头科室:网监科,配合科室:商标科、执法分局)
5.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日活动。(牵头科室:消保科,配合科室:商标科、广告科、法规科)
6.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牵头科室:广告科,配合科室:执法分局)
三、资料报送
请各相关科室将2017年食品药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图片等佐证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消保科梁芳。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12日
遂宁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