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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和市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工商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现将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整治

  (一)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部署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动联合检查,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强化网络市场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发挥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网监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二)继续开展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治理。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商品,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突出节庆时段和重要农时,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农村市场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体系和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市场科、商标科、双反科、消保科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重点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商等重点环节,围绕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交易会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科、执法分局、市场科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积极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7”。按照《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的通知》(遂工商发〔2016〕89号)要求,强化工商市场监管职能,把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领域作为专项行动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双反科及相关科室)

  二、着力抓好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老字号商标的注册保护。坚决遏制违反诚信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或占有公共资源等恶意商标抢注行为。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地方商标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推动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有效应用。创新商标监管方式,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商标科、企业科、信息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对经营者网络经营和现场实体经营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宣传等行为,坚决打击涉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协调查处重大仿冒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执法分局、双反科、网监科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推进线下抽检。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依法依规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消保科)

  (八)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深入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要求,指导各地按照国Ⅴ标准全面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开展对主要油品供应商行政指导工作,加大对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市场科)

  (九)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查办重大违法案件。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医药、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广告科)

  三、全面推进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跨部门协作

  (十)总结积累区域执法协作经验。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的协调配合,强化与海关、质监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促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商标科、执法分局、双反科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全面落实两法衔接。督促工商(质监)部门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与应用,深化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商标科、双反科、法规科、信息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提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处置能力。(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进一步夯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建设

  (十三)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治。继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信息分局、企业科)

  五、积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

  (十四)全面推进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快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以信息化手段完善和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程序和行为,实行工商机关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率100%,提升信息公开及时率和准确率。(企业科及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中介组织合作机制,加强与权利人的交流互动,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作用,注重调度地方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能动性,推动形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社会共治共享格局。(企业科、信息分局)

  (十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工商(质监)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展成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做好集中宣传。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关切,为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

  六、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工作

  (一)加强统计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市“双打”办信息报送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报表、信息报送制度,指派专人将统计报表及信息准确及时上报到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标科)。

  (二)加强典型案例及情况报送工作。各地认真总结探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抓好大要案件的收集、汇总及上报,尤其注重具有本地特色典型案例的关注及思考,遇重特大事件要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市局。各局和相关业务科室分别于6月25日、11月20日前将开展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成效及下步工作要点上报市局“双打”办。

  市工商局“双打”办(商标科)联系人:米凤琼,联系电话:0825-2321829,邮箱:米凤琼OA邮箱。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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