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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大英县成南高速服务南区建东餐饮店销售不合格小麻花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19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我市大英县成南高速服务南区建东餐饮店(以下简称:该店)涉嫌销售的1批次小麻花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被抽样单位:大英县成南高速服务南区建东餐饮店;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4072;产品名称:小麻花(油炸类糕点)(香甜味);商标:小猫咪;生产日期:2020-09-07;型号规格:175/袋;质量等级:/ ;标称生产者名称:四川小猫咪食品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英局)现场检查2020128日在该店货架上未发现该批次小麻花,大英局对该店下达《责令召回通知书》后,该店于2020129日对该批不合格产品发出召回公告,但由于服务区均为流动人员,未能召回。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不祥。该店在购进销售过程中,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进货票证和出厂报告。并在收到我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及时对已销售食品履行了召回措施。

(三)行政处罚情况

该店在购进销售过程中,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进货票证和出厂报告。并在收到我局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及时对已销售的该批次食品履行了召回措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该店的涉嫌违法行动为不予立案。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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