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两家供应商分别承办两个项目建设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安居区海龙凯歌公社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项目。项目二:大英县土门垭村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一最高限价3万元。
项目二最高限价3万元。
三、项目内容
在安居区海龙凯歌公社、大英县土门垭村开展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项目建设。结合旅游景区实际情况及我市“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出具可落地执行的设计图,按照设计图内容制作相关宣传产品,并负责安装相关宣传物料。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比选文件包括:参加比选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能力证明文件(提供报价承诺函、业绩证明)、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外层加盖公章。
六、报名及比选安排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报价单密封送至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7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对比选确定的单位将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内控制度规定,局机关纪委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联系电话: 0825-2321819。
附件:评分细则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30分 | 报价最低的得30分,其他报价得分为:(最低价/报价)*30。 | |
2 | 业绩 | 30分 | 参选人应提供近年来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标或协议供货的合同复印件。每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鲜章。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40分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措施、质量保证、安全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情况综合打分。 每项方案安排合理、方式创新、成效突出的得8-10分;方式简单、成效一般的得5-7分;方案操作性差、内容与本项目不符合的得2-4分。 |
备注:报价最终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