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6-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园区工商分局,市局相关部门:

  现将《省工商局关于转发 <工商总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 的通知》(川工商发〔2017〕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广告科。

  一、强化导向管理,严格审查登记。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其广告经营必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建立广告监管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大舆情预警及研判力度,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继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类广告以及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的广告执法力度,防止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利用网店、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载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开展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等易造成政治、群体事件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户外广告监管,重点检查涉及各项活动的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健康,是否有损害国家尊严、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行为,是否有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是否符合展示遂宁、宣传遂宁、建设遂宁的总体要求,避免出现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含有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广告。同时,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三、健全完善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广告案件处罚信息公示率、企业信息归集率“两个百分百”。加强协同监管,要充分发挥广告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广告市场监管合力。完善广告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通报、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筛选整理广告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加大社会曝光力度。强化日常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当地广告市场进行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将传统媒体违法广告时长和条数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的工作任务。

  四、鼓励引导公益广告宣传。公益广告要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在规划、设置和管理上更加科学规范,在发布内容上更加突出主题,在发布数量上更加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让公益广告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美丽遂宁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要求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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