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经销企业进行查处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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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
按照《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工商局于今年5月依法组织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20批次的抽查检验,经检验,合格17批次,不合格3批次。
现将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经销企业汇总表印发你们,请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市场清查并下架退市,同时依法进行查处。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和报表,于2017年9月30日前发送至市工商局消保科刘淞OA邮箱(报送形式为图片和电子文档)。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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