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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02-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相关部门: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局要将节日期间市场整治工作同“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红盾春雷行动2018”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指导督查,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稳定有序。市局成立节日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利国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点突出,加强市场巡查

  各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集中力量针对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加强市场整治力度。

  (一)认真抓好汽车市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各局要以“红盾春雷行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强化汽车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遂工商发〔2018〕2号),重点突出,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要以汽车销售中强制搭售汽车保险和收取按揭服务费,汽车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擅自减少服务项目等违法行为为查处重点。二是查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行为。要深入机动车改装企业、维修企业等场所,坚决禁止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货车销售企业监管,坚决禁止货车非整车出厂及销售行为。四是查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五是查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对汽车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各局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川委〔2017〕435号)、省工商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方案》(川工商发〔2017〕129号)及市局下发的《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方案》(遂工商办〔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强化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着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着力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认真开展H7N9流感防控工作。各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春节期间H7N9流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检查禽类经营户主体资格。要督促市场经营者落实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要对从事禽类经营的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严格市场准入;船山区工质局、河东新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及射洪县工质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工作部署下,立足职能,进一步巩固活禽销售搬迁取得的前期成效,防止发生反弹。二是建立市场信息上报制度。要将市场监管和防控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上报,遇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三是做好市场检查痕迹留存管理工作,认真记录检查台帐,规避执法风险。四是做好H7N9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正面引导,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严厉打击节日市场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要以监管节日商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加大节日市场整治力度,加强节日商品质量监测,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引导和监督商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各局要高度重视农村市场的消费安全,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的检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小摊点、小卖店的日常监管,严防销售“三无”商品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取得实效。各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安监、质监等职能部门,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切实规范市场主体,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确保农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责任。各局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监管到位。要合理调配监管人员,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特别要加大节日期间基层执法监管工作力度。

  (二)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各局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应对。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执法合力。各局要加强与公安、旅游、农业、文化、交运、质监、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的监管合力。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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