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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工商局2017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3-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年,市工商局预防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清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以“积极预防”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市工商局党组担负预防腐败工作政治责任为抓手,以深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为重点,以抓紧抓实惩防衔接为切入点,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防治腐败项目、行权监察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助推全市工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纪委《2017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落实责任,切实谋划部署预防腐败工作

  (一)凝聚思想共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针对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开展系统化防治”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必须大力推进权力运行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使权力在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下运行”的决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以及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在部门工作中找准职能定位,在监管和服务大局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推进会议,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工作谋划,不断推动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部署预防腐败工作,积极开展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活动,适时进行谈话提醒,启动问责、实施“一案双查”和考核评比,将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绩效和纪检监察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力度,层层压紧压实预防腐败工作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

  二、加强协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认真规划年度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任务》和本局党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部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精心谋划年度任务,加强分层分类指导,推动各责任部门把落实市局党组《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岗双责”,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到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四)有序开展检查评估。市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科学论证,完善框架结构,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专项督查,对照目标,认真查漏补缺,强力督导整改,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对评估中发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落实、任务推进明显滞后的,要公开通报批评,严肃问责。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动态更新体系建设专门台帐,全面了解掌握建设任务推进情况。

  (五)总结提炼工作成果。今年是中央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局惩防体系建设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安排,对本部门五年规划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及时发现纠正薄弱环节,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成果的汇编工作,为积极构建具有遂宁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贡献力量。

  三、严格规范权力,进一步深化科技制度防腐

  (六)提升监察平台工作质效。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健全部门组织领导和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工作机制,督导推动“三重监督”体系有效运行,督促平台升级改造,规范权力目录清单,完善行权项目建设,指导审核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风险点位和监察点位设置。完善行权平台和监察平台工作规则,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上网运行,持续用力推动行政权力上网运行从数量到质量转变、从事后补录到同步录入转变。建立完善常态化定时联动督查、约谈函询、通报、问责、问题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加强平台监察监督、问责和通报力度,对平台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以及违规行权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省委《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按照市纪委和省工商局的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深化制度防控,开展重点岗位防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评估工作机制,动态调整风险防控级别,强化有效防控措施,重点解决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风险点排查不彻底、防控措施不具体、部分重点领域和岗位腐败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要运行流程开展抽查、实行专项检查和“一案双查”。

  (八)强化制度监督约束。着眼解决现实问题,督导整改薄弱环节,推进建立制工作。积极推进“制度+科技”监督模式,扩大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及信息公示范围,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施精准预防。

  四、推动惩防衔接,扎实推进专项防治腐败项目

  (九)推进专项防治。按照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行动,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杜绝“小金库”以及防治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

  (十)加强对创新项目督导。以完善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知识考试制度为基础,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项目工作,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推动形成工作成果。坚持推进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工作,组织开展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围绕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以及发展改革中出现的腐败新形式新变种,谋划增设和认真实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及课题研究,积极实践探索有效预防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部门政治生态。

  五、密切协作配合,深化统筹联动工作

  (十一)拓展共建共享机制。通过学习考察调研活动、召开工作座谈会、联系会,与省内外工商部门和基层工商部门以及市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机制,共享工作成果,学习好经验好做法。

  (十二)推进监督执纪协作。主动加强与基层工商部门、与市上相关部门纪检监察人员的联系,配合监督执纪办案协作,组织开展和参与业务培训,共同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六、多措并举,确保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市工商局成立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驻局纪检组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预防腐败组织协调监察检查等日常事务工作。

  (十四)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办公室、法规科、人教科和计财科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推动防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共用,形成预防腐败工作合力。

  (十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人员及分管负责同志的业务培训,适时开展惩防衔接、行权监察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等业务工作交流研讨,提升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搞好信息报送采编工作,积极营造防腐治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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