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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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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市场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实施13516市场铁军党建引领工程。深入落实每月一学”“双月一讲”“每周一线”“每科一所等工作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年轻干部育才工程,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业绩一流的市场监管铁军。

二是深入推进遂潼市场监管一体化。推进遂潼经营主体数据共享运用,加强遂潼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开展遂潼跨区域食品安全志愿监督活动。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市场、产品质量、价格、广告、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协作,开展公平竞争交叉互评,推动网络监测数据共享。

三是打造遂心食安建设成渝中部食品安全标杆城市。健全遂心产”“遂心购”“遂心食”“遂心检”“遂心治五大食安体系,建设遂心食安综合监管系统,实施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工程,建立保健食品会销沙盒监管机制,推进餐饮服务安全智慧监管和大数据风险研判,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是推进品质遂宁建设。聚焦电子信息等产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第二届遂州质量奖评选。推进白芷种植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

五是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强化知识产权大市场运营,推动知识产权托管、保险和专利导航运用,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动力。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增长率达10%以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六是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农贸市场多元共治格局。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定AA级农贸市场4个,争创AAA级农贸市场1个。

七是推动国家锂电产品及材料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用。加快实验室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积极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力争取得70余种产品、500余项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将检测中心整体委托省质检院运营管理,为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测支撑。

八是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和市场监管环境。试点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承诺制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建设经营主体白名单数据库。加强个体工商户培育,新增个转企300户。

九是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底线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典型的、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十是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常态化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加强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建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质量安全档案;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七统一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件。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市市场监管局为行政单位,不含下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3.60万元、上年结转1095.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00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4869.1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9.36万元,主要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时增加了上年结转资金(包含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补贴金和风险补偿金),品迭后共减少79.3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收入预算4869.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5.56万元,占22.5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3.60万元,占77.5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支出预算48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86万元,占66.81%;项目支出1616.30万元,占33.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807.8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45万元,主要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时增加了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品迭后共减少82.4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3.6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773.6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6.71万元,主要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2.29万元,占8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1万元,占9.30%;卫生健康支出113.40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227.00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3.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伙食补助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党组织活动费、驻村干部帮扶经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1.7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服装购置、市场监管法治与推广项目,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85.00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平竞争执法、网络交易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产权保护与运用等工作,持续优化市场秩序。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4年预算数为74.0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计量与认证、质量强市等相关工作,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95.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保障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7.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工会经费、福利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68.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保障按规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67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费补助等,保障按规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6.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职工福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落实好相关抚恤政策。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保障职工福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保障职工福利。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福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0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68.75%。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5.80%。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7辆,其他车型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持续实施13516市场铁军党建引领工程、深入推进遂潼市场监管一体化、打造遂心食安建设成渝中部食品安全标杆城市、推进品质遂宁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治理提升、推动国家锂电产品及材料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用、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和市场监管环境、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68万元,其中:会议费7.68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9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2.00%。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会议费支出。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全额压减培训相关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培训费支出。

(三)差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4.1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4.31万元,下降12.9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3.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4869.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6个,涉及预算2548.74万元;运转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704.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616.3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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