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我市标准化总体水平,为我市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
1.持续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标准化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标准的查处力度,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2.加快培育团体标准。鼓励我市社会团体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地方特色鲜明的重点领域研制团体标准,制定和培育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并加强对团体标准的监督抽查。鼓励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探索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培育优秀团体标准制定者。
3.开展地方标准清理。按照《标准化法》要求,年底前完成原区域性地方标准的转化和废止工作。落实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严格打击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4.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进入国家“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平台”提出对标需求,并依据国家发布的产品对标技术方案开展对标、达标工作,以标准升级带动质量提升。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
5.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全力抓实在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目标考核暨试点示范项目储备。鼓励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
6.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个性定制消费标准化工作,推动智能家居、智慧家庭等领域标准制定,以标准升级助推消费升级。
7.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和公共教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积极申报及推进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参与现代服务业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满足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
三、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8.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机制和标准化信息服务,加快我市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标准化信息向社会公开。
9.加强标准宣贯与实施,按照“谁归口、谁宣传、谁组织实施”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标准制定部门与实施监督部门联动,把标准宣贯融入到监督抽查、执法检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中。
四、加强标准化支撑保障
10.积极发挥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制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合力推动全市标准化工作。
11.抓好市级标准化专家库建设,为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项目评审等提供人才保障。围绕我市“5+2+1”产业体系”产业发展,开设“标准化流动诊所”,加强标准化支撑保障服务。
12.营造标准化良好氛围。围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施行,利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推进全市各地及行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贯培训,营造“标准化工作人人参与、标准化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