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餐饮食品、食用植物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保健食品等食品300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第15号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
2.2021年第15号食品抽检信息—合格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