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遂宁市、潼南区首批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公示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持续发挥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的主体作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政府倡导,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根据《川渝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试行)》(渝市监发〔2023119号),共同推动线下实体店开展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现将首批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予以公示。

在此,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1.经营者应当公开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2.商品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其无理由退货相关注意事项。

3.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一同退回。

4.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且应当在承诺时限内退款。

附件:遂宁市、潼南区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附件:

遂宁市、潼南区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

区域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内容

遂宁市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遂宁新都

91510903MA64PAC28Y


 
消费者购买的一般商品(不含食品、保健品/药品、烟酒茶、 化妆品、贵金属饰品、珠宝饰品、钟表、数码/通讯/照摄产品内衣裤、裘革制品、定制、 改制商品及大型家用电器),如果不满意或需求发生任何变化,只要商品保持原样,附件齐全,包装完好,无污无损无异味,不影响销售的,可以在购买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购物凭证到承诺单位任一百货商场(无需奔波劳累至原购买地)享受免费退换货(快递退货需消费者承担邮资)。

潼南区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潼南商场

 

9150022308243591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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