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持续发挥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的主体作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政府倡导,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根据《川渝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试行)》(渝市监发〔2023〕119号),共同推动线下实体店开展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现将首批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予以公示。
在此,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1.经营者应当公开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2.商品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其无理由退货相关注意事项。
3.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一同退回。
4.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且应当在承诺时限内退款。
附件:遂宁市、潼南区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遂宁市、潼南区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
区域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承诺内容 |
遂宁市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遂宁新都 | 91510903MA64PAC28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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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潼南商场
| 9150022308243591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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