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大英县蓬莱镇世纪百盛超市卓筒大道店核查处置的通告(2021年第2号)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我市大英县蓬莱镇世纪百盛超市卓筒大道店(以下简称该店)生产不合格麻辣牛肉干。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被抽样单位:大英县蓬莱镇世纪百盛超市卓筒大道店,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003936139;产品名称:麻辣牛肉干;商标:超强+图形;生产日期:2020-03-05;规格型号:110/袋;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英局)现场检查821日在该店未查见不合格批次的麻辣牛肉干,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0袋,已销售完毕;大英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召回通知书》,该公司对该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但均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不明。经大英局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复查,该公司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为:1.暂停销售该品牌全系列产品;2.立即下架封存该品牌全系列产品;3.告示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

(三)行政处罚情况

该店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麻辣牛肉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店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麻辣牛肉干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店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店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