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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局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2018年2月2日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服务一流”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特制订此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为实现市工商局提出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办合署办公,主任由党委办主任兼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履行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掌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督促落实,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以廉政书画作品为载体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廉政电影、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到干部队伍管理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党章和《党员廉洁自律规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切实防止以权谋私,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监督权力正确行使   

  1.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办法,落实责任清单。重点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不断改进责任制考核方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责任追究。   

  2.开展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坚持把落实好局党组、行政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作为检查重点,深入各部门督查,以执法业务、内务管理、财经制度、车辆管理等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全局工作开展。   

  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回头看工作,抓好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审会票决制的建设和运行,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4.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完善社会监督员监督制度,加强对监督员的管理,发挥监督员作用,促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行政执法的重点部位,严防不廉行为发生,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完善信访举报机制,配合抓好案件查处  

  1.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举报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继续督促实行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每周有一位主要领导接访、下访。   

  2.加大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通过函询、汇报、督查以及请上级单位协调督办等多种形式,对重大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3.狠抓案件查处。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查办纪检监察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五)狠抓作风建设工作,保持队伍风清气正   

  1.完善考核机制。坚持各部门月工作汇报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加强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办案风纪、着装风貌为重点,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务实求真、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推动队伍形象提升。

  3.开展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针对部门管理各种顽症,大力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以优良的作风保障本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4.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和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制度,组织民主评议,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将部门工作及其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置于工作对象监督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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