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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培训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知识产权大市场高效运行。对办公区进行优化布局和配置升级,在原有入驻机构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引进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型资产评估机构入驻。支持鼓励入驻机构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宣贯、服务交流活动,并将活动举办次数和效果纳入年度考核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大市场高效运行。

二、积极创建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以需求为导向,按照“线上展示、线下对接、公共服务、多方协同”的方式推进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遂宁中心建设,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链。积极学习外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先进经验,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汇报沟通,高质量准备评审答辩材料,力争通过审核。

三、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针对本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对高价值发明专利质押融资进行定向指导,推动我市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和著名商标的市场主体愿贷尽贷,实现创新主体“知产”赋新能、“贷”动新发展。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是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于202211月成立,于2023年开始独立预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1万元;支出包括:事业运行59.75万元,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6万元,住房公积金3.70万元。2023年收支总预算88.6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8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8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1万元,占83%;项目支出15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8.6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8.61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1万元,占100%;事业运行支出59.74,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3.7万元,占4.18%;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5万元,占16.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9.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单位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6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13.22万元,主要包括: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单位来中心交流学习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6万元,其中: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46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88.6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60.39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3.2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印刷费:反映单位印刷支出。

12.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3.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办公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开支。

14.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出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交通费等各类费用。

15.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评审费等。

16.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7.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刊杂志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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