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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

  为持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全面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督质量,确保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职权和全面履行义务,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8号)、《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遂府办函﹝2017﹞133号)要求,市局将开展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和对象

  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各单位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工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评查组织

  由市局法规科、双反科、执法分局组成评查工作组,负责组织案卷评查工作。

  四、评查的方式和步骤

  本次评查采取统一安排、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三步进行:

  (一)抽卷阶段:评查工作组将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案卷目录进行随机抽卷,随机抽卷产生的备查案卷将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各参评单位,备查案卷由各参评单位自行携带参评。

  (二)评查阶段:评查工作组将备查案卷汇总后,评查人员依据案卷评查标准分组进行量化评审。评审完成后,各评审小组负责同志将本组评审案卷得分及相关情况汇总报评查工作组。

  (三)反馈整改:评查结束后,市局汇总评查结果,对本年度的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各有关单位针对评查组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五、评查安排

  (一)评查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二)评查地点: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三)评查人员:市局法规科、双反科、执法分局负责人各一名;各参评单位法规股和执法办案机构负责人各一名。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查工作,规范组卷并形成备查案卷、案卷目录,参评前请保管好自行携带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二)各参评单位按照附件2格式,于10月24日前将参评人员名单报市局法规科李夏怡智慧工商邮箱内。

  (三)各参评人员请于10月26日上午9:00前报到完毕。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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