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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开展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5-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自市工商局开展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工商系统主动作为,积极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整治工作,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

  一是及时部署,全员动员。5月11日上午,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玲组织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市工商局消保科、商标科、广告科、个体科、市场科、执法分局、信息分局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市工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电动车销售市场40天专项整治行动紧急工作会议。

  二是出台方案,加强指导。市工商局出台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遂工商发〔2017〕24号),确定了以商品质量检查、假冒、仿冒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检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检查、虚假宣传检查四个方面为重点的整治内容,指导各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上门宣传,加强自律。市工商局主动与市交警支队沟通联系,针对电三、电四轮车购买中的风险问题,就宣传提示内容进行了交流,确定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不能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能上道路行驶”消费提示内容,并结合前期掌握工作情况,制作温馨提示牌360块,各局及时在全市范围内电动车销售经营场所进行全覆盖张贴,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督促指导经销商自觉规范销售行为,要求各电动车经销商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

  四是加强督查,推进整治。为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组成督查组对市城区13户电动车经销商进行了现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组织市城区各局召开通报会,督促各局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是组织抽检,加强质量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市工商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现抽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待质检机构出具检验结果后,市工商局将组织辖区工商部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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