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以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商品质量意识,引导其合法经营,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6月,市工商局按照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共组织抽检2次,抽检各类商品248批次,合格184批次,不合格64批次。
抽检商品类别及品种:
(一)取暖用品类(电热水袋、取暖器、烘鞋器等);
(二)服装鞋帽类(服装、床上用品);
(三)装饰装修材料类(钢材、瓷砖、涂料等);
(四)交通工具类(电动自行车);
(五)儿童用品类(儿童服装、纸尿裤);
(六)珠宝首饰类(戒指、手链、项链等)
(七)石油产品类(机油、润滑油等)
(八)其它(眼镜、汽车配件)。
抽检主要场所:以大中型超市、商场为主,以及专卖店、仓储、货运集中点为重点。
二、主要检测指标和主要不合格项目及分析
(一)取暖用品类
共抽检23批次,合格15批次。
主要对取暖用品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和电器强度、瞬态过电压、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歇、爬电距离等指标进行检测。取暖用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元件等。
电热水袋大多不合格项目均为结构,包括器具外壳的形状和装饰、电加热形式。有的电热暖手器内没有加热元件,而是采用电极直接加热液体,没有做到水电分离,一旦热水袋发生破裂,袋内带电的水或盐外漏,极易造成触电事故。此外,这类产品缺少应有的防止气压过高的保护装置,一旦暖手器内压力骤增,电暖袋就会危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二)服装鞋帽类
共抽检26批次,合格16批次。
主要对床上用品、服装的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PH值、消费品使用说明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不合格床上用品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消费品使用说明、耐汗渍色牢度;服装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消费品使用说明。
纤维含量是反映产品面料、填充物品质的重要参数。纤维含量与明示值不符,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者,有欺骗消费者之嫌。纤维含量标识不合格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形:有的实际棉纤维含量达不到标签标注水平,有的纤维含量的组份与标签标注不相符,有的只重视面料纤维含量标注而忽视辅料的纤维含量。
(三)装饰装修材料类
共抽检74批次,合格55批次。
1.钢筋类商品主要对内径、横肋高、纵肋高、横肋间距、重量偏差、屈服强度、拉伸强度、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断后伸长率、最大总伸长率、弯曲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测。钢卷主要检测指标:正面涂层性能、反面涂层性能、表面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不合格钢卷商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正面涂层性能、反面涂层性能。
钢卷涂层厚度精度不但影响产品质量,也是成本控制的关键。
2.瓷砖类商品主要对标志、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N、断裂模数/MPa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瓷砖类商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断裂模数、吸水率、尺寸。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是指陶瓷砖在一定力量或者压机的作用下所能承受的最大力度,通俗说法即陶瓷砖结实不结实。造成陶瓷砖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不合格主要有3个因素:原材料配比、压制工艺和烧制工艺、原材料质量。一些不法企业或者部分中小型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因素,会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这种情况下,无论原料配比、压制工艺和烧制工艺如何优秀,生产出来的都绝对是不合格产品。瓷砖的吸水率就是指砖本身重量与吸足水后重量的比值,是瓷砖对水必须的吸附渗透能力,吸水率愈低的瓷砖,胚体密度越大,相对抗污性越强硬度越高,但不是吸水率越低砖就越好,而是要根据使用的位置来确定。吸水率是选购瓷砖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辨别瓷砖优劣的重要属性。
3.涂料商品主要对施工性、耐洗刷性、干燥时间(表干)、耐碱性(24h)、甲醛、挥发性有机物含量(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铅、镉、铬、汞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涂料商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耐洗刷性、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
耐洗刷性是评估涂料品牌产品质量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耐洗刷次数越高,说明涂料中所含基料越多,涂料的物理性能越好。苯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为高毒致癌物质,主要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对皮肤也有刺激作用,故对其含量应严加控制。甲苯和二甲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对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刺激作用,二者化学性质相似,在涂料中常相互取代使用,对人体的危害成相加作用。
(四)交通工具类
共抽检20批次,合格17批次。
电动自行车商品主要对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最大骑行噪声、车轮夹紧力、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轮胎宽度、鞍管安全线、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电器装置、蓄电池密封性、总体要求、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整车外观要求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电动自行车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轮胎宽度等。
按照国家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为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车速过快会引起前制动力增加,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严重可致使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而发生断裂危险,对骑行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超重电动自行车惯性大,遇险时无法及时规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极大。
(五)儿童用品类
共抽检8批次,合格4批次。
儿童服装主要对纤维含量、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面料耐酸汗渍色牢度、PH值、消费品使用说明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儿童服装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消费品使用说明等。
纤维含量反映商品面料质地的优劣,部分样品实测的纤维含量与吊牌标注不符。消费品使用说明不规范,容易误导消费者对真实原料成分的了解,使消费者买到质低价高的产品。
(六)珠宝首饰类
共抽检40批次,合格25批次。
珠宝首饰主要对样品质量、贵金属类型、贵金属含量、标识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珠宝首饰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识、主钻石净度等级、紫外荧光等。标识项目是珠宝首饰类样品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
标识是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首饰名称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用于识别商品属性及其质量、判断其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具有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商品销售的作用。部分生产者和经营者对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首饰的相关国家标准不熟悉、不理解或理解不全面,从而没有将相关标准的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只关注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未按国标有关要求对商品进行正确的标识、标示。
(七)石油产品类
共抽检31批次,合格29批次。
机油、润滑油等石油产品主要对运动粘度、黏度指数、倾点、机械杂质、碱度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机油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运动粘度、倾点。
粘度是评价润滑油质量的重要参数,粘度对发动机的启动性能、磨损程度、功率损失和工作效率等都有直接影响,只有选用粘度适当的润滑油,才能保证发动机具有稳定可靠的工作状况,达到最佳的工作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会降低发动机的功率,增大燃料消耗,甚至造成启动困难。润滑油粘度过小,则会降低油膜支撑能力,使摩擦面之间不能保持连续的润滑层,增大磨损,降低使用寿命。倾点是用来衡量润滑油等低温流动性的常规指标。倾点偏高,油品的低温流动性就差。消费者可以根据油品倾点的高低,考虑在低温条件下运输、储存、收发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也可以用来评估某些油品的低温使用性能。
(八)其它类
共抽检26批次,合格23批次。
定配眼镜商品主要对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等指标进行检测。
汽车配件商品主要对外观质量、摩擦性能、压缩应变等指标进行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汽车配件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摩擦性能。刹车片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制动的可靠性。除了100%的安全,消费者也期望在任何时候都拥有最好的刹车舒适性、灵敏性、无噪音和平稳性。对于刹车片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摩擦材料的选择,它基本决定了刹车片的制动性能。由于摩擦作用,摩擦块会逐渐被磨损,一般来讲成本越低的刹车片磨损得越快。
针对2017年上半年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继续销售以上不合格商品的,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