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遂工商发〔2018〕3号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按照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中,要坚持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继续保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和“领导包片,工商所包区,工商干部包户”的责任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办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2017年度企业年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抓出成效。
市局仍将实施年报通报、督查工作机制,并将以企业年报动态推进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适时开展督查考核,确保2017年度企业年报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市各县(区)年报率不低于95%,处于全省先进行列。
二、切实提升年报质量
三年来,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强推三年,形成习惯”的工作目标,今年各县(区)要在巩固年报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年报工作,充分发挥年报在信息公示、信用监管、辅助政府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在抓好年报质量提升上,要实现“两个转变”和“两个结合”:即从“请你报”到“我要报”的转变,从“单打独斗”到“部门合力”的转变;坚持吊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考核与奖惩相结合。要逐步转变“保姆式”做法,运用信用约束机制,采用吊销处罚手段,以严管实现倒逼,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三、切实做好“死户”清吊
要认真按照工商总局与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降低年报企业虚数。
四、切实抓好宣传培训
继续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是推进年报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各地要结合区域特点、企业规模、企业设立时间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宣传培训方式,要抓住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要抓住2018年未年报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个时间节点,一方面加强预警引导,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形成震慑,督促企业自觉年报。
要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参与年报“多报合一”部门的合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
在2017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结束后,请将本单位的年报工作总结于2018年7月6日前上报给市局企业科。
联 系 人:王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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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