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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质监分局,市计量所:

  为加强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现将《集中开展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中开展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计量工作要点》,加强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强监管、优服务、提质量、保安全”重要责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深入实施《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充分发挥计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推动我市计量事业发展。

  总体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到11月底,用6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眼镜制配场所、加油(加气)机、高速计量称重站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使销售商品量短斤缺两和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等坑害消费者的计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市场计量秩序的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眼镜制配场所

  1.检查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对眼镜制配场所实施动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规范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秩序,改善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环境,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2.检查内容

  以学校周边的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相应的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是否按要求配有相应如焦度计(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并取得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向社会作出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情况。

  3.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6月30日止。

  (二)加油(加气)机

  1.检查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加油加气站在用加油机、加气机的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加油加气站利用加油机、加气机实施计量作弊、克扣油量、气量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的加油、加气环境。

  2.检查内容

  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乡接合部等沿线加油、加气站为重点,重点检查在用加油机、加气机是否具有相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加油机、加气机周期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加油机、加气机工作是否正常,铅封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加气机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或电脑芯片等计量作弊行为,加气机的检定证书标明的气质密度值及当量系数是否与加气机实际使用值相符;向社会作出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情况。

  3.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8月31日止。

  (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

  1.检查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提升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使计量作弊和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建立起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市场秩序。

  2.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将其使用的衡器等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在用衡器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等;集贸市场是否设置公平秤并定期进行检定;是否存在短斤缺两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情况。

  3.检查时间

  2019年9月1日—10月30日

  (四)在用汽车衡

  1.检查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汽车衡的使用和检定管理,增强汽车衡使用单位的计量法治意识,确保在用汽车衡量值准确可靠,营造公平合理的计量环境。

  2.检查内容

  以高速公路收费站为重点,重点检查使用的公路集中收费汽车衡是否经过了计量检定,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汽车衡和破坏汽车衡计量准确度以及利用汽车衡进行各种形式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3.检查时间

  2019年9月20日—11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专项监督检查与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紧密结合起来,要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医疗机构、加油站、配镜店等民生计量领域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规范计量行为。要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计量技术机构要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扎实完成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向经营者、消费者及全社会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计量法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构建诚实守信,文明经商,构建诚信公正的消费环境。

  (三)标本兼治,长效监管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计量监管工作的各项制度。要巩固此次监督检查取得的成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计量问题,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认真研究计量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想办法加以解决,不断提高计量监管的手段和水平,努力构建计量长效、动态的监管机制。

  请各单位分别于2019年7月5日、9月5日、11月5日、11月25日前将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油机、加气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在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报市局计量与认证科,重大行动、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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