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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工商发(201761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相关部门:

为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维护商品和服务市场秩序,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决定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信息化系统为依托,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的监管模式,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推进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提升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效能。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改善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商品和服务消费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商品质量监管,突出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

一是结合12315商品投诉热点,加强对数码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老年人用品、儿童用品、婴儿和孕妇用品、残疾人辅助器等商品质量监管力度,组织相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侵害特定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商品市场治理,突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三是认真筛查12315投诉举报信息,推进诉转案工作,及时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二)加强服务领域执法实践,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水平。

一是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重点查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和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开展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二是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化解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

一是通过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进一步强化经营者和服务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问题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四)做好专项工作与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结合,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做好三大战役相关商品、不合格钢材案件的查办,及时对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公示,迎接省局不定时抽查;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突出专项工作与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结合,确保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成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局在具体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比较广泛、且法律适用较为复杂或者对法律法规先行先试取得成功经验的消费侵权典型案件,及时将处罚决定书(完整版)及案情简介的电子文档报市局消保科。

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工作总结及报表,请于20171219日前报刘宏智慧工商一体化系统个人邮箱。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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