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

  为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塑造广大经营主体的文明风貌,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管理水平,按照《无证无照经验查处办法》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查无亮照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实现新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社会治安、商品交易市场、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等无照经营行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无亮照工作,形成打击无无照经营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现象蔓延;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办证照;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广大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加强职能部门间的互联互动,提升执法水平,锻炼执法队伍,使我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上新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方案及部署安排。各局要根据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难点行业,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行动按时展开。要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开展证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揭示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抵制、举报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摸底排查。各局要迅速开展彻底摸底排查,针对无照行业经营者分布、数量等,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制定整治措施。市局将根据摸底情况,确定一批整治重点,并实行挂牌督办,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组织专项整治。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各局要逐月制定具体整治内容,每月突出l-2个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中,除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外,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或部门间联合行动。各局要对本辖区专项工作情况实施效能督查、绩效检查,并将情况逐月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各局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针对整治工作中的不足,查漏补缺,提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要成立查无亮照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股室具体承办,同时负责整治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及相关材料的报送。

  (二)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属地监管责任制度,实行重大责任倒查制。对因无照经营而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重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纳入年度考核。各局根据自身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市局将把查无亮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加大督查、检查和考核力度,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四)落实信息报送。各局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加大对查无亮照工作的宣传力度,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要落实举报制度,公布本部门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各局要分阶段报送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