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号)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3年第2号》,涉及我市河东新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刺身三文鱼)。已核查处置完成,现将核查处置的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2022年第4季度,承检单位在执行 抽检监测(转移地方) 2022年总局抽检计划时,在遂宁市河东新区捌千代餐饮店抽取了1批次刺身三文鱼食品(商标:/;产品规格:/;加工日期:2022/11/05)。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以下简称河东分局)现场检查,2022115日生产加工的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21118日,河东分局分针对遂宁市河东新区捌千代餐饮店经营销售不合格刺身三文鱼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当事人经营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刺身三文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2023216日,河东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  没收违法所得1920;

2.   罚款10000元;

以上两项合计11920元。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刺身三文鱼不合格的原因系当事人在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河东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禁止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当事人并向河东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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