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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6-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

  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遂安办〔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我局《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工商发﹝2017﹞24号),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局要高度重视,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和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从各局实际出发,明确整治目标,划定整治阶段,突出整治重点,落实整治责任。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使广大电动车经销商和消费者深刻认识整治行动重要意义,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开展。

  二、强化监管,从严整治

  各局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严守市场监管口,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同时,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车质量抽检工作,各局要做好配合工作,凡经法定资格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车,一律下架查扣,并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协作,联合执法

  各局要认真解读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工作配合开展整治工作。安居区工商局、河东新区工商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要加强与当地质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根据各部门职能及时处理。各县(区)工商质监局按照相应职能职责组织相关专项检查工作。

  各局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纸质及电子版)于7月28日前报市局消保科梁芳OA邮箱。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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