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外委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拟对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外委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外委技术服务。

一、项目名称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外委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的最高限价23.0万元,本项目以实际技术服务内容分次结算,仪器设备服务数量未增加的情况下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比选内容

提供总计774台(件/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具体详情见附件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校准表》(产品(纤纺制品)质量检验部、药品(食品)质量检验部、微生物检验部、四川省建筑门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附件2:《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校准表》(特种设备检验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参与比选供应商应四川省内市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比选单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资质材料:

1.供应商资质证书具有四川省内市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授权证书参数能力附表复印件

若供应商需将附件1部分仪器设备外送、分包应同时提供接受方、分包方的上述资质证书及参数能力附表复印件。

2.供应商法人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应是有效期内。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被委托人的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比选的不需要

4.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比选供应商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6.附件1中若属于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仪器设备参加比选供应商优先提供检定服务,国家只有检定规程的执行检定,有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检定,只有校准规范的执行校准,无相应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经采购人同意,可进行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承诺函,内容可更具体,格式自拟,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综合材料:

1.项目报价。报价包括仪器设备现场计量检定/校准费、设备委外代送含检定/校准费、人员旅差费、各类交通运输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应含总价和报价明细,同时需注明是检定还是校准,是供应商自/还是供应商外送或分包。

2.业绩证明。参加比选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所取得的类似于本比选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3.技术服务方案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切合本项目实际,并科学合理,可执行度高。具体内容为: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计划及工作进度安排配备的人员、职责分工及场监督人员不符合项目、争议的处置办法、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及保障

4.人员配备:参与比选供应商配备的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证书复印件。

注意:以上全部材料格式自拟,由供应商真实响应,提供A4资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所有材料汇编成册,胶印,标注页码,用密封袋封装,封条上加盖公章。

七、比选方式

比选方式采取对报价、技术服务方案、业绩、人员配备综合评分的评审方式进行详见表1:评分细则),在满足全部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的全部供应商中最终确定综合评分得分排名位于前2名的供应商。

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暂定合同期限2026—2028,共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底采购人考核满意度不达90%,采购单位可以重新采购)

、投标和开标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121217:00止。

2.报名地点: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601办公室(遂宁市物流港远成路20号),联系电话:0825-6803945

3.比选地点: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6楼会议室。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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