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二、三、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督管理,12月9日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场监管局,市直园区分局、市局有关科室队的各代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加强电动二、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督管理,市局决定从12月9日至2022年1月10日,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车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电动车源头治理工作。
一是确立工作目标。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共享共治社会格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能作用。二是组织领导。成立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全面推动。三是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职能职责,通力协作,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做好工作措施。强化规范引导、重点监管、质量监测、案件查处、信息公示。五是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对违法情节轻微的,要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加强信息上报。

随后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丹进行了讲话。强调要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应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电动车专项整治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充分认识本次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并且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编发印制综合整治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对电动车生产、销售、改装进行拉网式排查,确实掌握我市电动车基本情况。要开展政策宣讲与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主动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存在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也要讲究方法。要严格执法检查,我们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检查方法,掌握执法检查重点。以办案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提前成立联合处置机构,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更要加强协调,畅通信息。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报送。
本次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保障低速电动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也有利于构建遂宁交通安全新格局,促进该市道路安全形势向好,共建美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