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6月1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丹同志带队对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和高新区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
本次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商家8户,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主体资格、车辆“CCC”认证以及产品标识、产地、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进货查验制度以及非法加装遮阳伞(篷)、改装、拼装等方面的情况。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经营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