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等四个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等四个示范 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了《四川省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四川省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和《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四个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1104(邮政编码:61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gshtc@163.com。
详见:http://www.scaic.gov.cn/hdjl/yjzj/201804/t20180419_32581.html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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