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03-26
来信编号
4860154737
类型
建议
来信标题
再次请求解决射洪市解放上街73号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事宜
来信内容
李书记你好: 我是解放上街73号业主代表,该宗土地是国有土地并且在城市的中央,是经过拍卖的。始建于1997年,业主从2000年开始维权,2006年射建信发﹝2006﹞26号,建议购房业主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2月2日给当时的张市长写信,得到了市不动产中心回复,随后业主们多方求援,找市相关部门,才向市法院起诉开发商,却无法判决,法院要求我们撤诉。后经市信访局把办证存在的问题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后,信访局于2021年5月24日召集市法院、住建局等8个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会商,会议纪要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办理时限。随后联席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和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参会人员一致表态:应该合理合法,及时为业主办证。按维权程序,我们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刘中华同时对房屋进行了测绘,共花费4万余元。2023年2月14日写信给谭晓政书记信箱反映情况,业主多次打12345,只得回复,没有推进, 又在2023年6月7日给你的信件中如实反映办理情况, 得到了射洪市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办证联席办回复,但没有推进,经过业主多次找联席办,可现在推进工作停滞不前,这期间无论在协调会上或者电话里业主都请联席办负责人如果不能正常推进工作,就把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情况书面向市政府反映。联席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函,要求把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给联席办,联席办把各部门反映的情况汇总,然后又把汇总的情况反映给射洪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底,分管副市长把反映的情况作了批示,要求所涉及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推进该项工作,及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经过两次分管副市长的批示,职能部门完全没有贯彻落实执行,又特别是射洪市住建局几年来对该项工作不闻不问,难道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吗?我认为是完全不把老百姓的事当一回事,工作推诿、不作为。对谭书记和王市长领导下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感到质疑,不知道其他工作是不是这样。二十多年来如果业主们能找刘中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我们还找人民政府干什么?请书记为我们做主,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注:不清楚的地方请查看2023年6月7日李书记信箱。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4-11
回复单位
射洪市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您请求解决射洪市解放上街73号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事宜。二办理情况。项目地址:解放上街73号联建房项目,负责人刘某华,1996年实施综合楼工程建设,建筑长23米,宽12米,总高28米,砖混结构八层,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因相关手续缺失,为解决小区业主办证需求,于2021纳入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范围,以多部门综合审批会签的形式办理。因该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存在安全隐患,按照要求需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防震鉴定,并取得具有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方能推进不动产登记办证。 2022年以来市联席办先后10余次牵头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与业主刘某华、小区业主代表进行专题会商,但因该项目一直未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未通过住建部门质量安全审查,导致无法推进办证工作。按照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市加快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射府办发【2021】11号)职能职责,2023年11月市联席办《关于解放上街73号综合楼(原教育局办公楼联建房)推进解决办证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报市政府批示同意,明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指导该联建房建筑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加固设计和加固实施工作;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查处该联建房开发业主刘某华违规建设;太和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该联建房购房户群体维稳及依法维权的政策宣传,引导购房户依法维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和稳控工作;市人民法院牵头按照法定程序受理该联建房购房户诉讼;市税务局牵头负责该联建房法定核定税款征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负责指导该联建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下一步,市联席办及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的要求,做好协调配合,加快推进该联建房不动产登记问题有效解决。您如有疑问请致电市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办证联席办0825-6183297进行问询。三、回复回访情况。2024年3月27日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办理情况。

    射洪市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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