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3-07-06
来信编号
20230706001059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纠正物业、开发商乱收费给业主造成不变
来信内容
多次投诉无果,希望书记能压住一方霸主、绿地开发商不按规范程序实施车位移交,导致业主车位接收困难,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不经业主同意安装收费栅栏,向业主收取临时停车费,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权利。问题如下:我2020年7月与开发商签订车位购买合同。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开发商接收车位任何通知。自从听说可以接收车位后,我立即找开发商要求接车位,可开发商没有哪个具体负责,说是已交给物业。叫我到物业处接,我找到物业,他们说要门交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的车位管理费。我问他们要有关车位验收合格资料,他们只说有但不能提供出来。我告诉他们:一是我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与我们交接主体应该是开发商。二是车位都没有修好,并且车位不在我手上凭什么我给车位管理费,我只认同接车位之日起计算,并且你开发商没有通知我接车位责任在开发商,他们说是他们总公司的规定。三是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核材料我咋知道是否达到交付标准我凭什么接。因此导致车位接收不成。今年五月不知道是哪个单位不经业主同意私自安装收费栅栏(听物业说不是他们安的)向所停车辆收取临时停车费,要求我给付,虽然目前为止每次协调后都放行了,但是让我进出及为不便,继续下去有可能造成激烈冲突。我已打12345反映2次都没有得到解决。所以今天再次向书记反映,要求维护业主权益。诉求如下:1、车位管理费从我接收之日起开始支付。接收前车位没有修好本就不该收取,修好后开发商没有通知我接应由开发商负责,我主动去接物业不接给我该由物业负责。2、车位临时停车费应按所有车位共同享有,因为每个车位公摊达到50%作为公共通道,收取的临时停车费占用了其它车位公共资源。3、开发商立即按交接规范移交车位给我。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7-14
回复单位
遂宁经开区
答复内容
  • 遂宁经开区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一、调查情况:经我局核实,绿地·新里锦华印象从去年6月开发商采取邮寄形式通知业主办理车位交付,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车位合同约定,从通知办理车位交付之日起产生车位管理费。地下停车场中,因未出售的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设置收费栅栏,其临停费用收益归开发商。 二、办理情况:我局督促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企业针对小区收取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费和临停费用积极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按照签订的车位合同,规范收取车位管理费,并积极配合业主解决车位移交问题,同时要求开发商完善通知车位交付的程序。 三、下步工作:因来电人目前不在遂宁,约定于本周星期四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面谈商洽解决问题,我局要求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妥善处理车位问题,并持续跟进后续情况。 感谢网友的留言,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25-2256900。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2日

    遂宁经开区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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