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10-23
来信编号
7527164468
类型
建议
来信标题
关于恳请规范摆摊管理、保障生计的求助信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叫[刘磊],年龄[31],[返乡创业摊主],长期在[北辰街和三清街交叉处]摆摊经营[流动小吃]。近日,城管部门禁止我在此摆摊,这让以摊位为唯一收入来源的我陷入生计困境,特向您反映情况并求助。 我完全理解城市管理需维护市容秩序与公共安全,日常经营中也始终注意靠边摆摊、自备垃圾桶、不扰民扰序。此次被禁摆后,我曾主动询问执法人员禁止依据及合规经营途径,但未得到明确指引。目前我既不清楚该地点禁摆的具体政策依据,更不了解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的流程。 中央文明办已明确不将流动商贩列为城市文明考核内容,也不允许以占道经营、卫生等理由强制阻止摆摊。我并非想违规经营,只是迫切需要一个合法的经营空间维系家庭基本开支。 因此恳请领导:1. 明确告知我所在区域禁摆的政策依据;2. 指引合规摆摊的具体途径(如指定区域、办理手续等);3. 希望政府在规范管理与保障摊主生计间找到平衡,让我们能通过合法经营实现温饱。 我愿严格遵守所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城市治理工作。盼您在百忙中关注此事,期待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10-29
回复单位
船山区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核实,一是北辰街与三清街交叉口属于紧邻北辰街幼儿园和商务区步行街的交通要道口,车辆、行人较多,特别是幼儿园学生上下学时段特别拥堵。流动商贩在此摆摊涉嫌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七)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及遂市城管办发〔2023〕9号文件中关于禁止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严禁机动车道、交通要道口经营的负面清单。二是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提振消费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外摆摊区服务管理,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原则,适当放开外摆区域,实现“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管理目标,放开并不意味着就是放任不管。 根据遂宁市城管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在船山区北辰街商务区公厕外道路两边采用“潮汐”式管理方式,每周五17:30分后至周日时段(含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规范占道经营(周一至周四禁止摆摊)。要求商贩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及门面正常经营的位置规范经营并做好安全、卫生和噪音管控措施,实现“放而不乱、管而有序”的夜晚经济新活力。三是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主城区共规划设置了45个便民服务点,如镇江寺大都会潮汐美食便民服务点可用容纳60余个摊位,摊贩可结合自己情况到规划的便民服务点内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规范摆摊。 二、办理情况: 接到工单后,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赓即展开调查,10月24日14时26分通过座机0825-2240602致电先生进行了回复解释工作,网友表示其在外地,所反映问题是代替家人反映的。对此工作人员已请网友转告家人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2240602)咨询或大队上门服务宣传政策。 三、回复回访情况:已回复网友。

    船山区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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