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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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4630155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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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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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办理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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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二点,对关于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房屋已销售且已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以及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按商品房对外出售但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开发单位欠缴税费的,可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山屿湖二期项目,已经22年交房,目前已经入住,符合文件描述要求,证缴分离原则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请领导能否过问这个事情,让我们老百姓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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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4-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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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河东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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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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