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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不停车检测 系统和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防逃逸电子抓拍 系统的通告

来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12:51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不停车检测

系统和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防逃逸电子抓拍

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确保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在我市部分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安装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和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防逃逸电子抓拍系统,主要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逃避检测、不按交通导向标志标线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系统测试、启用时间
   (一)测试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启用时间:2023年7月1日零时。

二、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和固定超限检测站防逃逸电子抓拍系统设置点位

1、船山区:S223线通港大道永石桥村(市城区方向)。

2、河东新区:G246线K4+500遂蓬快速通道(市城区方向)。

3、安居区:S207线K210+0遂安快速通道(双向)。

4、船山区:S205线K455+0凉水井超限超载检测站(潼南方向)。

三、违法行为处罚

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禁超限超载运输,主动接受检测。对以下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将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货运车辆不按引导标志标线进站接受检测的;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限质的;

(三)车辆载货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四)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五)闯卡拒检或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的;

(六)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四、管理机关及地址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遂宁市渠河北路418号,电话:0825-2236922

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遂宁市遂州中路 467 号,电话:0825-3180390

五、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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