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算下达完成进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9283.2万元,其中:直达资金6653.19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630.01万元,已分配9283.2万元,分配进度为100%。
二、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实现支出9111.69万元,支出进度为98.2%,其中,直达资金实现支出6656.51万元,直达资金支出进度100%;参照直达资金实现支出2455.18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出进度93.4%。
(一)正常转移支付实现支出1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7万元。
(二)特殊转移支付实现支出138.51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87万元,体制结算各项结算补助79.5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53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2.08万元。
(三)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实现支出6501万元。
(四)参照直达资金实现支出2455.18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260万元,就业补助764.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67万元,由地方统筹使用失业保障基金99.17万元,灾后重建支出1265万元。
三、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
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惠企利民项目共9个,其中利民项目6个,惠企利民项目3个,已填报利民项目明细9个,利民项目填报比例100%。
四、直达资金工作情况
直达资金落实工作时间急,任务重,涉及范围较广,自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工作,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了直达资金相关政策,按照统筹协调原则,充分调动内部资源,落实专人负责直达资金工作、设置AB岗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断档。
同时,为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与相关预算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了直达资金的下达、拨付。本年度,辖区无直达资金相关信访举报事件,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网络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