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新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新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执行批准的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
2.积极探索新区财政改革路子,参与新区经济分析预测和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参与基本建设投资、劳动工资、物价、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
3.组织财政性资金收入及财政分配,监督管理预算外资金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
4.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及专项支出,办理和监督相关的经济支出;拟定执行新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
5.监督管理新区各公司的国有资产和相关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监督管理管委会及街道两级财政公共支出;
6.负责监督各类税收工作;管理社保、住房等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7.承担新区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对河投、东涪、灵泉、园艺等国有公司的财务监管;负责财政评审工作,协调审计部门,牵头抓好审计工作;承担新区各级各部门财务内审职责;负责国库支付工作;负责本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区财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继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严肃财经纪律”等十项规定深入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组织收入。
三是强化支出管理。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五是加强债务管理,防止区域系统风险。
六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PPP工作。
七是切实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是持续改善民生,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九是强化财政监督,推进法治财政进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6.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28.12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金融支出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6万元。新区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596.61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1353.33万元增加243.28万元,主要是公业务费、财政评审专项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区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1596.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6.6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转移性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区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159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占4.2%;项目支出1530.61万元,占9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6.61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1353.33万元增加243.28万元,主要是公业务费、财政评审专项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6.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28.12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金融支出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6.61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1353.33万元增加243.28万元,主要是公业务费、财政评审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49万元,占47.38%;公共安全支出328.12万元,占20.55%;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占1.25%;金融支出15万元,占0.9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6万元,占29.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财务软件建设维护费、财政检查绩效评价专项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评审中心专项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税收工作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室公业务费。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干部教育培训、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纪检审查工作经费、刊物征订和纪检监察学会活动。
7.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2018年预算数为328.13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消防大队专项经费。
8.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农业保险保费。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督(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审计。
10.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督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清理民间投资工作经费。
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三分局日常公业务费。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报征土地费用。
1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地籍档案整理及档案扫描项目。
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测绘费及勘测定界。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8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新区财政局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万元,较2017年预算26.1万元增加39.9万元,增长60.45%。办公费41万元、邮电费3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新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74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大队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财政局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