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房征局职能简介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并组织办事处、管理办及公司实施。

2.负责承担房屋征收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督查等工作职责。

3.负责对房屋征收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

4.负责审核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计划、方案、资金及工作经费。

5.协同做好房屋征收的安全、稳定的监管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房征2019年重点工作

1.河东开发一期。

一是G318、仁里安置地块项目拆迁全面清场,确保工程建设需要;

二是仁里古镇以项目需求攻坚拆迁;三是完成仁里AB625套、6.20房屋安置,加快推进联福三期及仁里DE地块安置房的规划设计。

2.河东开发二期。

一是完成五彩北路及景观带、东湖公园、东平北路、腾龙路、科教园A2线、保利花卉公园拆迁清场,加快推进芳洲路、香林路、东林路、六桥连接线及永兴大道等项目拆迁;

二是完成水寨门、旗山、僧家沟共计2882套、24.60房屋安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房征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房征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0万元,上年结转0元,收入总计75.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万元,支出总计75.50万元。房征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5.50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5万元,主要是部门较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房征局2019年收入预算75.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0万元,占100%;具体见附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房征局2019年支出预算7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0万元,占87%;项目支出10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房征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50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5万元,主要是部门较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总计75.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万元,支出总计75.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房征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50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70.55万元增加4.95万元,增长率为7.02%。主要是部门较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7万元,占6.5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9万元,占2.64%;事业单位医疗1.81万元,占2.40%;公务员医疗补助0.50万元,占0.6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86万元,占67.3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占13.25%;住房公积金5.37万元,占7.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0.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等及公用经费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它城乡社区支出(款)其它城乡社区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拆征安补专项经费。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3万元、津贴补贴0.37万元、奖金19.90万元、绩效工资1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住房公积金5.37万元。

公用经费5.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万元、印刷费0.6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0.60万元、维修(护)费0.80万元、劳务费0.40万元、其他交通费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6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9年拟进一步加强帮扶脱贫巩固(攻坚)工作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房征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30万元,下降5.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房征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房征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房征局所有专用项目和整体支出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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