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监督执行现行的质量安全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承担市政府授权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提出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建筑构配件厂等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以及执业人员资格;负责对受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行为和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抽查受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并做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辖区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纠纷;组织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全面开展质量安全业绩评价;参与辖区内优质结构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全方位监管格局
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2.严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自觉接受行业属地监管。
3.履行行业职业健康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工作职责规定中。
4.强化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股室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建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严格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执行制度,对超过一定规模大型工程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制度,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危险性较大建筑起重机械、提升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建立隐患分级监控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要坚决停工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会议期间及前后安全检查和复工验收制度。
二是建立建设工程扬尘防治长效机制
按照《遂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通知》(遂建函〔2017〕43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建筑环境卫生和场容场貌状况,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推行扬尘防治PM2.5、PM10在线监测,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
三是狠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以新《安全生产法》和《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结合“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好住建系统安全培训,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宣传、学习、贯彻。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手层面,把宣传资料印发到操作手层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质安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质安站2018年收支总预算106.2963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838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和新增工作人员增加的预算拨款。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质安站2018年收入预算106.29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9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质安站2018年支出预算106.2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96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质安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2963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838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和新增工作人员增加的预算拨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96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6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3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5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质安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2963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45.838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和新增工作人员增加的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6834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62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332万元,占3.98%;城乡社区支出79.5153万元,占74.80%;住房保障支出9.1082万元,占8.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68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业务培训费用支出,满足职工业务培训需求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9.1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满足职工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需求。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4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满足职业年金正常缴费需求。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缴费支出,满足单位医疗正常缴费需求。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0.9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满足单位医疗补助正常缴费需求。
6.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9.51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支出,确保职工基本待遇和组织机构正常运转需求。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质安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9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2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质监站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质安站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83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6834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与2017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质安站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质安站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质安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质安站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质安站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质安站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