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

2.制定政务服务环境创优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授权行政许可事项的登记、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和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对入驻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和人员的协调、监督、管理与考核。

5.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政务中心办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向着建设中心城区“绿色核中核”目标扎实开展审批服务工作以为群众、企业增便利为宗旨,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工作路径,以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为工作目标,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率、环境,奋力促进2019年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切实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

一是要按照中央、省、市和新区的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持续完善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应用工作,为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办提供支撑保障。二是要全面完成新区“三级”覆盖,坚持“三级网络”并行,提升事项目录、服务内容及标准化建设,为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供平台保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部门事项清单

一是围绕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实施清单,规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发布、运行管理,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调整、废止等新区联动的动态管理,确保新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街道(管理办公室)、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能上尽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二是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要求,同一事项在统一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科学细化量化审查工作细则,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在新区“三级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

一是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二是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材料一律取消、企业和群众提交过且能够复用的办事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能够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的原则,切实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四、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的落地落实

在“三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以建设审批便民示范区为契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支持,尽快研究解决入驻单位审批权限不到位及人员紧张的问题,让“三集中、三到位”落实落地。

五、积极推进便民示范区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相互协作,坚持窗口工作便民利企原则,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和企业。二是加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跨部门业务的培训。三是进一步细化一次性告知单、受理事项清单,彻底解决群众多头跑现象,确保便民示范区建设工作得到有效地推进。  

六、狠抓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按照市委市政府“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活动精神,以省督查组对政务服务窗口行业提出的问题为导向,坚持“务实干、马上干”工作精神狠抓窗口效能建设,切实优化群众、企业办事及营商环境。

七、坚持党建、审批服务齐头并进,亢实支部党建工作

深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审批服务工作齐头并进,认真贯彻执行党建项目化任务清单和月结清单,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时抓好结对共建及帮扶工作,齐心协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一个部门,入驻窗口8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96.85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7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省委省政府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工作要求,部门承担的事业任务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39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9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2万元,占52.7%;项目支出187.53万元,占4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8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76万元,主要是中心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省委省政府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工作要求,部门承担的事业任务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80万元,占9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5.1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占2.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中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64.80万元,主要用于:大厅运行经费、窗口工作人员奖励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5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新区政务中心2019年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新区政务中心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新区政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新区政务中心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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