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1、开展矛盾纠纷“清仓行动”。2、强化重点领域专业调解。3、加强调解工作队伍建设。4、优化发展环境。5、优化服务环境。6、优化法治环境。7、推进治安防控手段信息化。8、推进治安防控力量社会化9、推进治安防控巡逻网格化。10、推进治安排查整治常态化。11、推进公共安全监管长效化。1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1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14、加强重点人员救治管控。
二、部门概况
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成立于2014年5月28日,属遂宁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为二级预算行政单位。分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5个,实有在职民警6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东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河东公安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52.58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428.33万元增加124.25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河东公安分局2019年收入预算5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河东公安分局2019年支出预算552.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52.5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河东公安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2.58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428.33万元增加124.25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5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2.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东公安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2.58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428.33万元增加124.25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52.5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办公费、印刷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分局办公内、外网络畅通,为民警执法、办公等提供基础保障。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一标三实”。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万元,主要用于:Y系排查系统建设专项工作。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它公安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80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禁毒管理等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河东公安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5万,主要用于采购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工作站等专用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河东公安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河东公安分局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