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新区党政办职能简介
对口联系的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市委督查室、市效能办、市委机要局、市委台办、市委应急办。
1.参与党工委、管委会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及指示决议,协调研究新区发展战略及发展政策。
2.负责承办新区日常党务、政务工作,综合协调市级部门及新区各单位、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
3.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监督,承担机关文电处理、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物业管理。
4.负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等方面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及意见建议。
5.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等工作。
6.负责目标管理、效能建设、督查督办、政府热线、应急综合协调等工作。
7.负责现代信息网络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承办新区党史、地质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10.负责新区应急管理总体预案的拟订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含企业)在总体预案下制定本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分预案。
11.指导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拟订综合应急演习方案、计划,指导和协调各专业队伍、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12.负责组织编制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计划,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13.指导拟定应急专业专用物质保障方案、应急装备和器材配置方案。
14.负责应急指挥和各类应急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发布、上报等管理工作,为领导提供应急决策服务。
15.负责市内外公务接待及新区解说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16.负责新区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及会务工作。
17.负责制定接待计划,安排活动日程、接待车辆,协助客人解决住宿及往返机、车、船票等。
18.负责管委会领导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前期联络安排。
19.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及完善新区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并监督实施。
20.负责制定新区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新区各部门档案工作。
22.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文书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负责新区贯彻落实保密法规及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
24.负责受理群众对新区及其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过程中意见和建议。
25.负责受理群众对新区各类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在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公示承诺以及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26.负责受理群众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7.负责受理群众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8.负责受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的实际困难求助以及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
29.负责及时回答、回复群众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咨询。
30.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新区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建立新区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
31.负责依法组织签订新区政府采购合同,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承担新区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履约验收。
32.负责承担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及时报送、发布新区政府采购各类统计信息。
3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东新区党政办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新区综合协调牵头工作,对上协调市委、市政府综合部门,左右统筹各局办职能职责,为新区打总体战、打攻坚战,促进各项工作功效运转、取得实效发挥了作用。
二是围绕新区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难事、改革发展稳定的要事深入调查研究,为新区把握全局、制定措施、推动工作做好决策服务。坚持高水平、严要求做好新区文件的起草,使新区的决策和领导的意图加以贯彻落实。
三是发挥督办作用。重点督查督办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确保任务落地、目标达效。
四是规范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联动机制,严格应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管理制度,确保新区应急处置运转高效。
五是切实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结合“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专项整治行动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重点解决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庸懒散”、办事效率不高、风气不正等问题。
六是妥善做好机关后勤工作。严格管理办公物资采购发放,牵头做好机关政务导办、办公场所水电供应、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维修、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区党政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区党政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9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转移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3.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新区党政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2459.90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2106.93万元增加352.97万元,主要是机构增加、人员增加、办公场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区党政办2019年收入预算245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9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转移性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区党政办2019年支出预算245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22万元,占61%;项目支出958.68万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区党政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59.90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2106.93万元增加352.97万元,主要是机构增加、人员增加、办公场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9.9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3.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区党政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2459.90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2106.93万元增加352.97万元,主要是机构增加、人员增加、办公场地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3.63万元,占84.70%;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占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1万元,占6.37%;卫生健康支出49.81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119.75万元,占4.8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0.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业务费、职工工资津贴奖金保险等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专项办公费、机关食堂费用、机关场地维修维护费等机关专项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保险等。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区专项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目标奖发放。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财政匹配部分。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财政匹配部分。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党政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党政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19年预算35.6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和项目对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60万元预算持平。主要原因预算安排无增长。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外出办公、出差。会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财政局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未安排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5.9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在党群工作部集中安排培训费。
(三)差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安排差旅费1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党政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党政办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新区党政办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2万元,较2018年预算159万元增加13万元,增长8.18%。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新区党政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增新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新区党政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新区党政办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