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2017年河东新区财政总决算报告
  
  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根据《预算法》及市财政局的工作安排,现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新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多重叠加的困难挑战,新区财政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收支目标任务,围绕推进文化旅游区、现代花园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目标,立足于建设“精细财政、节俭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 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努力强化职工队伍建设,致力于实现“收入精细化、支出规范化”,积极履行财政工作的职能和职责,不断完善财政体制,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为新区经济社会事业创造了良好的财税环境。一方面紧盯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继续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全年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62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2651万元,促进了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完成了新区管委会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新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625万元,占预算的100.13%,比去年增收3470万元,增长9%;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2万元,同比下降85%。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总收入43625万元中:国税完成5477万元,地税完成22990万元,财政完成15158万元。

  2、主要收入大项完成情况。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增值税5398万元,营业税402万元,企业所得税1553万元,个人所得税381万元,资源税1万元,城维税1178万元,房产税369万元,印花税30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95万元,土地增值税9034万元,车船税452万元,耕地占用税1921万元,契税5918万元,专项收入1261万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595万元,罚没收入115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43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8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2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7年新区财政总支出完成1664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2651万元,占预算的192.1%,比去年增加64744万元,增长95.34%。基金预算支出337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407万元,增长9倍。

  支出大项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2651万元,同比增长95.3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8万元,同比增长10.9%,主要是增加了信访事务支出419万元、工商管理专项支出75万元、宣传事务支出145万元所致。

  国防支出29万元;同比下降3%。

  公共安全支出773万元,同比下降32%,主要是2016年上级财政补助河东新区消防大队新增500万元警官公寓支出,2017年无此项支出。

  教育支出12983万元,同比增长51.09%,主要是增加了遂宁市洋渡实验学校建设、遂宁八中改建、晨钟路幼儿园建设等基础教育设施设备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1297万元,同比增长12.88%,主要是市六届运动会增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0万元,同比下降9.57%;主要是就业补助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9万元,同比增长4.24%;主要是公共卫生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增大所致。

  节能环保支出43015万元,同比增长96%,主要是治理大气、水体污染,可再生能源利用支出和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同比净增加支出2108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0188万元,同比下降36.8%;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较2016年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618万元,同比增长12.56%。主要是增加了农业病虫害控制、农业信息、农村道路建设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0779万元,同比增长9.8倍,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用于国道318线河东段及中环线建设。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679万元,同比净增加401万元,增长1.4倍。主要是新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同比净增35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制造业净增45万元所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万元,同比下降30.68%,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减少。

  金融支出6万元,同比减少支出82万元。主要是2017年无补助金融机构商品房贷款利息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303万元;同比增长6.2倍,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国土资源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等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40134万元,同比增长6倍,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30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上级财政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增加。

  债务利息支出同比净增加37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同比净增加41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337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407万元,增加9倍;主要是新区土地招、拍、挂较去年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842万元,同比下增长9.2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9049万元,同比增长20.5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395万元,同比增长2.6倍;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398万元,同比下降5.2%)。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0万元。

  其他支出119万元,同比下降23.23%,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71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5万元。

  (三)上划中、省、市税收入情况

  2017年全年上划税收42890万元,同比增长23%。其中:上划中央税收21567万元,同比增长56%;上划省级税收7936万元,同比下降18%;上划市级税收13387万元,同比增长19%。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因河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统一纳入船山区汇总统计,故新区本级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五)新区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要求,截止2017年末新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18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000万元,专项债务7886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棚户区改造,河东二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联盟河河道生态环境整治,永兴镇城乡一体化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力地支持了新区城市建设和民生事业,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

  (六)新区财政其他收支决算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2017年,新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无结余结转。

  2、预算调整情况。因上级返性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性收入的变动,新区财政局按上级文件要求报新区领导审核通过并报市财政局调整预算,并圆满完成了调整预算任务。

  3、预备费使用情况。因年初未安排预备费,故无动支预备费。

  4、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7年,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净超收收入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新区本级预算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2万元,年底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净超收收入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预算周转金情况。新区本级财政未安排预算周转金,故无收支执行情况。

  7、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收支情况

  因新区预算为综合预算,返还性补助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不能详细分出支出,故只对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收支作出说明。

  2017年,区本级争取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258万元,支出51258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详见2017年总财政决算表)

  新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工商分局专项补助支出。

  教育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 、学前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市六届运动会和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事业发展、退役士兵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项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及提标、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节能环保支出4052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

  农林水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普惠金融支出等项目。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和安全社区建设。

  金融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地震保险保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43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发放家庭困难群众租赁补贴。

  8、 财政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新区本级财政除保工资、保运转外,安排重点支出共计122316万元,其中:

  安排教育支出1298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民办学前教育奖补,遂宁市洋渡实验学校、遂宁八中改建、晨钟路幼儿园建设等方面支出。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小区健身设施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农村、社区电影放映,实施节假日体育场馆开放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市体育中心运行等项目。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事业发展、退役士兵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项目。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43015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支出。

  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018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0779万元,主要用于国道318线河东段改造和中环线建设。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4013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川财预〔2017〕22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区财政局汇总,2017年遂宁市河东新区本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0.12万元,较2016年的100.3万元减少60.18万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减少23.56万元,下降94.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8万元),减少33.32万元,下降46.2%。

  2017年河东新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新区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八)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初步搭建了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体系。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了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17〕2号)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目标考核有关要求,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开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项目支出、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资金覆盖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等群众最关心的方面。组成专门工作组,重点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16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体育中心运行补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经过专项督查,形成绩效评价专题报告。从评价结果看,被评价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2018年财政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将按照新区建设“三城四区五产业”的发展思路,投身新时代,坚持“强基础、兴产业、聚要素、惠民生”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全域思考,主动作为,优质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1、注重财源培植,促进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积极组织收入,挖掘收入潜力,大力清收欠税;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注重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地方财源。加大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各项补助资金,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融资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新区承载能力,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注重收支管理,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加强收入组织和分析,继续实行财税季度联席会议制度,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

  4、注重民生公益,着力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适度扶持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

  5、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按照新预算法实行“四本”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管理。

  6、注重资金安全与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注重工作规范,有力推进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8、注重队伍建设,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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