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经济发展局职能简介
(一)组织编制河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河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河东新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对河东新区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研究河东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河东新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推进城市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四)负责河东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研究提出河东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关重大投资政策,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规划河东新区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负责权限以内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搞好对非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发布河东新区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参与河东新区固定资产市场监管。
(五)负责河东新区重点项目的管理。研究提出河东新区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建立河东新区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六)制定、贯彻落实重大项目稽察的政策措施,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七)研究并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 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负责河东新区经济动员工作。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河东新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拟订河东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河东新区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按照职责权限对国 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对招投标活动的执法检查。
(十三)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二是扎实抓好重大规划中期评估及重点规划编制。
三是继续实施“项目年”部署。
四是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五是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牵头任务。
六是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七是着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八是加强林地林木管理。
九是加强林业防灾减灾。全面贯彻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灾害风险管控。
十是开展辖区电梯、摩天轮、灵泉寺风景区索道、压力容器及锅炉的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是强化经济质量、结构、效益统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经济发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经济发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589.7978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503万元,主要是因为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投产使用环保节能支出增加了约450万元,扣除该因素影响则总收支同比减少34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经济发展局2018年收入预算1589.79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9.797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经济发展局2018年支出预算1589.7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占2.14%;项目支出1555.7978万元,占97.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经济发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9.7978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503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了约45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9.797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01.3928万元,农林水支出2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经济发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9.7978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09.503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了约4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5万元,占2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5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901.3928万元,占56.70%;农林水支出267万元,占1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局行政单位日常运转、固定资产购置、差旅补助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河东新区“十三五”国民经济规划。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工作。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它统计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网维护费及上网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对贫困户的慰问。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支出。
8.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 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3928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户的退耕还林补贴。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及突发疫情的处置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洪物资筹备。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公示牌维护,宣传标语制作。
1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万元,用于新区对口联系帮扶贫困村(射洪县大榆镇新井村和茶店村,蓬溪县的苏家沟村和愿景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联系帮扶贫困户的帮扶支出、帮扶过程中租车、慰问等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经济发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万元,其中:
公用经费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济发展局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济发展局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万元,其中: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差旅费5.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经济发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经济发展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经济发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70%。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经济发展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济发展局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经济发展局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