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东区办函〔2019〕88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管理办公室)、经济局、环保分局、市政局、财政局、建设局、社事局: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遂农领〔2019〕7号),现将任务分解如下。
一、工作分工。经济局牵头根据考核办法落实各项工作,每月20日前,将新区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统一报送市推进办(联系人:黄李银、梁俊;邮箱:sjxczlk@sina.com)。经济局、环保分局、市政局、财政局、建设局根据附件1分工情况牵头开展工作(分工表中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管理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指导开展工作,没有农村区域的辖区根据经济局指导开展工作)。
二、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项工作将根据经济局提供的考核依据计入各单位年终目标分。
附件:1.遂宁市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表
2.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遂宁市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表
| 指标 | 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
| 一、组织领导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构组建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组织研究情况。 | 组织领导情况,领导小组人员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机制完善、分工明确;组织研究工作情况,主要领导组织研究,分管领导组织研究;系统数据更新、资料和报表填报及时。 | 经济局 | ||
| 二、宣传发动 | 氛围营造、群众知晓率、信息报送情况。 | 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到位,氛围营造浓厚;群众知晓率高、参与积极性强;每月及时报送信息。 | 经济局 | ||
| 三、重点工作 | 农村生活污水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管护情况。 | 1.摸清底数,科学规划。2019年6月19日前,按要求填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摸清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找准与目标任务的差距,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月,并按月实施,每月上报进度情况(每月19日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和新区经济局)。 2.把握重点,分类推进。从2019年7月开始,按规划进度推进实施。 |
环保分局 | |
| 农村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转体系建设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保洁队伍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常卫生保洁情况;开展创新工作情况。 | 每月19日前要向市住建局和新区经济局报送推进报告;推进报告要求:1.按规划进度如期完成,真实有效。2.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纳入考核;考核兑现。 | 市政局 | ||
| 每月19日前要向市政局和新区经济局报送推进报告;1.按照要求设置农村生活垃圾设备;按要求配备人员管理。2.行政村划定村湾保洁区域及保洁员姓名,姓名、责任区印证。3.无陈年垃圾堆积;主要道路沿线无临时性垃圾堆放点;村内无直接将垃圾直接倾倒河、沟、塘等现象,河流、沟渠、塘堰无漂浮物;无农户房前屋后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垃圾清运及时,进入镇级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过程中符合卫生标准,垃圾中转站内侧、外侧干净整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上。(“五办”实施市政局行业指导) | 五办 | ||||
| 三、重点工作 | 农村厕所革命 | 农户卫生厕所规划落实、任务完成、项目清单管理、建设质量、后勤管护;农村公厕规划落实、任务完成、管理机制。 | 农户卫生厕所新(改)建镇、村规划落实到位;月计划任务完成;一户一厕、一厕一表信息台账按建设进度建立;建设质量达到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标准。后期管护机制建立及运行良好。农村公厕新(改)建村级规划落实到位;月计划任务完成;后期管理机制建立及运行良好。 | 经济局 社事局 |
|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目标任务。 | 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2020年达到90%;2019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 经济局 | ||
| 村庄清洁行动 | 村容村貌整治情况,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村庄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情况,农民群众清洁文明意识、健康卫生生活方式养成情况。 | 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村庄清洁行动台账;“三清两改一提升”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月进度安排。 | 经济局 | ||
| 现场会议示范点 建设 | 打造养生谷曾家沟4社示范点 | 污水全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厕所全部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环境优美、风貌统一。 | 建设局、经济局、市政局、养生谷、环保局、财政局 | ||
| 四、资金投入及管理使用 | 资金投入 | 资金预算安排、统筹整合、到位时效等情况 | 年度资金投入总量满足建设任务需求;资金到位及时。 | 财政局 | |
| 管理使用 | 资金安全、支出进度等情况 | 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无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 | |||
| 五、加扣分标准 | 加分 | 报送信息至少有3条被市专刊(简报)采用;工作经验至少有一次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力争新区本年度成功举办一次全市性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会议(活动)。 | 经济局 | ||
| 扣分 | 不得出现辖区内群众对整治工作不满,意见较大并出现到中、省、市信访(上访)的情况。 | ||||
附件2
遂农领〔2019〕7号
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30日
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5个县(区)和3个市直园区,实行拉通排位。
二、考核时限
自2019年6月~2020年12月,建立月考评、月排位、月通报制度,上月21日~当月20日为当月考核时段。
三、考核原则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四、考核依据
依据《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18〕24号)、《“美丽遂宁.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遂委办函〔2018〕94号)、《遂宁市农村厕所和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8〕125号)、《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遂农领办〔2019〕2号)、《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遂农领办〔2019〕1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实施。
五、考核指标及分值
总分值100分,其中组织领导2分,宣传发动3分,重点工作70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5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15分,农村“厕所革命”20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10分,村庄清洁行动10分),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25分。加扣分按加扣分值计入总分。
六、考核程序
整个考核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根据职能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一)开展自查。各县(区)、市直园区根据考核办法细则,于每月20日前,将本地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统一报送市推进办(联系人:黄李银、梁俊;邮箱:sjxczlk@sina.com)。
(二)资料会审。每月25日前,市推进办组织各牵头单位进行资料会审。
(三)核实评分。根据会审结果,各牵头单位视情况开展抽查核实,据实评价,量化计分,于每月月底前将各地最终评价情况报市推进办,市推进办汇总得分并按从高到低顺序排位后,于次月3日前将初审意见提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四)审定结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推进办提交的初审意见,作出最终审定结果。
七、结果运用
(一)定期通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考核结果。
(二)追责问责。对当月排位垫底的县(区)、市直园区,扣减其年度考核目标分0.1分;连续两个月排位垫底的县(区)、市直园区,扣减其年度考核目标分0.3分,并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说明;对连续三个月排位垫底的县(区)、市直园区,扣减其年度考核目标分1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次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上述职。
(三)奖励依据。每月考核得分相加为全年总得分,将作为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和市委市政府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考核办法由市级牵头考核部门分别负责解释。
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及细化分值 | 牵头单位 | |||
| 一、组织领导 (2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构组建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组织研究情况。 | 组织领导情况,领导小组人员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机制完善、分工明确得0.5分;组织研究工作情况,主要领导组织研究得1分,分管领导组织研究得0.8分;系统数据更新、资料和报表填报及时得0.5分。 | 市推进办 | |||
| 二、宣传发动 (3分) |
氛围营造、群众知晓率、信息报送情况。 | 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到位,氛围营造浓厚得1分;群众知晓率高、参与积极性强得1分;每月及时报送信息得1分。 | 市推进办 | |||
| 三、重点工作 (70分) |
农村生活污水 (15分)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管护情况。 | 1.摸清底数,科学规划(3分)。2019年6月20日前,按要求填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摸清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找准与目标任务的差距,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月,并按月实施,每月上报进度情况。未按时限要求上报的扣减1分;未按月分配任务的扣减1分;未按月上报进度的扣减1分;经核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本项不得分。 2.把握重点,分类推进(12分)。从2019年7月开始,各县(区)、园区按规划进度推进实施的,以当月任务完成率为考核依据排名(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量/计划完成量*100%),全部如期完成为满分,未如期完成的,按名次排序依次扣减0.5分;与上月相比无进度的,该项不得分;经核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本项不得分。 |
市生态 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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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生活垃圾 (15分) |
生活垃圾收转体系建设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保洁队伍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常卫生保洁情况;开展创新工作情况。 | 无推进报告扣1分;未按规划进度如期完成的扣5分;经核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扣5分。未按照要求设置农村生活垃圾设备的扣0.5分;未按要求配备人员管理扣0.5分。行政村划定村湾保洁区域及保洁员姓名,姓名、责任区印证,缺一项扣0.5分。未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相关管理办法的扣0.5分;未制定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要求的扣0.5分;未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纳入考核的扣0.5分;考核不兑现的扣0.5分。发现陈年垃圾堆积的扣0.2分/处;发现主要道路沿线有临时性垃圾堆放点的扣0.2分/处;发现村内直接将垃圾直接倾倒河、沟、塘等现象,河流、沟渠、塘堰有漂浮物的扣0.2分/处;发现农户房前屋后随意倾倒垃圾现象的扣0.2分/处;垃圾清运不及时,为进入镇级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过程中不符合卫生标准,垃圾中转站内侧、外侧不干净整洁的扣0.2分/处;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上有创新举措的得1分。 | 市住建局 | |||
| 农村厕所革命 (20分) |
农户卫生厕所规划落实、任务完成、项目清单管理、建设质量、后勤管护;农村公厕规划落实、任务完成、管理机制。 | 农户卫生厕所新(改)建镇、村规划落实到位得2分;月计划任务完成得5分;一户一厕、一厕一表信息台账按建设进度建立得4分;建设质量达到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标准3分。后期管护机制建立及运行良好得2分。农村公厕新(改)建村级规划落实到位得1分;月计划任务完成得2分;后期管理机制建立及运行良好得1分。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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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0分)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目标任务。 | 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得3分;2019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得3分。任一指标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任一指标较上月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分值2分,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计分。 | 市农业农村局 | |||
| 村庄清洁行动 (10分) |
村容村貌整治情况,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村庄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情况,农民群众清洁文明意识、健康卫生生活方式养成情况。 | 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得2分;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村庄清洁行动台账,得3分;“三清两改一提升”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月进度安排,得5分。根据抽查情况,发现农户院落环境未达到“五净五顺五无”标准的每处扣0.1分;发现随意焚烧、堆放垃圾等每处扣0.5分;发现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的每处扣0.2分;发现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1分。 | 市农业农村局 | |||
| 四、资金投入及管理使用 (25分) |
资金投入(15分) | 资金预算安排、统筹整合、到位时效等情况 | 年度资金投入总量满足建设任务需求得10分;资金到位及时得5分。 | 市财政局 | ||
| 管理使用(10分) | 资金安全、支出进度等情况 | 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项目实施进度得5分;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无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得5分。 | ||||
| 五、加扣分 | 加分 | 报送信息被中、省、市专刊(简报)采用的,每项分别加5分、2分、1分;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推广的,每项分别加5分、2分、1分;辖区内成功举办全国、全省、全市性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会议(活动)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市上每月分县区轮流召开的现场推进会不加分)。 | 市推进办 | |||
| 扣分 | 辖区内群众对整治工作不满,意见较大并出现到中、省、市信访(上访)的,每起分别扣5分、2分、1分;辖区内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法违纪、工程质量造假的,每起扣2分;辖区内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被中、省、市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分别扣5分、2分、1分;辖区内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被中、省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 |||||
全市2019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
| 序号 | 项目 | 县区(园区) | 乡镇 | 行政村数量 | 2019年6月20日前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村数量 | 整治完成率 | 2019年 | |||||||
| 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目标 | 差距 | 整治计划(行政村数量) | ||||||||||||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 1 | 总体目标 | XX县 | 1000 | 200 | 20% | 50% | 3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
| 2 | 分项目标 | XX县 | XX镇 | 100 | 10 | 10% | 50% | 40% | 7 | 7 | 7 | 7 | 7 | 5 |
| …… | ||||||||||||||
| 备注:1.提供任务清单同时需提供已完成整治村清单(以备核查);2.每月提供当月整治计划完成情况支撑材料(包括整治完成村清单、投资情况等佐证材料) | ||||||||||||||
全市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
| 序号 | 项目 | 县区(园区) | 乡镇 | 行政村数量 | 2019年6月20日前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村数量 | 整治完成率 | 2020年 | |||||||||||||
| 得到有效治理 | 差距 | 整治计划(行政村数量) | ||||||||||||||||||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 1 | 总体目标 | XX县 | 1000 | 200 | 20% | 5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
| 2 | 分项目标 | XX县 | XX镇 | 100 | 10 | 10% | 50% | 40% | 4 | 4 | 4 | 4 | 4 | 2 | 2 | 2 | 2 | 2 | 2 | 2 |
| …… | ||||||||||||||||||||
| 备注:1.提供任务清单同时需提供已完成整治村清单(以备核查);2.每月提供当月整治计划完成情况支撑材料(包括整治完成村清单、投资情况等佐证材料) | ||||||||||||||||||||
遂宁市2019年 月农村厕所新(改)建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县(区) | 农村户厕建设(户) | 农村公厕建设(个) | |||||||||||||||
| 总目标 任务数 | 累计完成数 | 累计完成比例(%) | 累计建立“一户一档”数量 | 当月完成数 | 当月新建 | 当月改建 | 截止当月累计资金投入 (万元) |
累计完成数 | 涉及行政村数 | 当年完成数 | 涉及行政村数 | ||||||
| 开工数 | 完成数 | 开工数 | 完成数 | 本级财政资金投入 | 整合项目资金 | 群众自筹或投工投劳折资 | 合计 | ||||||||||
| 全市 合计 |
286700 | ||||||||||||||||
| 船山区 | 6100 | ||||||||||||||||
| 安居区 | 87166 | ||||||||||||||||
| 射洪县 | 64600 | ||||||||||||||||
| 蓬溪县 | 70400 | ||||||||||||||||
| 大英县 | 46200 | ||||||||||||||||
| 遂宁经开区 | 4600 | ||||||||||||||||
| 市河东新区 | 100 | ||||||||||||||||
| 高新区 | 7534 | ||||||||||||||||
| 备注:1.此表为2019年度任务,2020年度目标另行下达;2.各县(区)、园区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2019年新改建农村户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各县(区)同时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负责人签字,填报单位盖章。 | |||||||||||||||||
全市2019年村庄清洁行动主要量化指标情况调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 完成村庄清洁行动达标村 |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 (吨) |
清理村内水塘数量(口) | 清理村内沟渠数量(公里) | 清理村内淤泥数量(吨) | 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数量(吨) | 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数量(人次) | 清理残垣断壁(处) | 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数量(场次、人次) | 发放宣传资料数量(份) | 村内公共场所开辟宣传专栏(处) | 备注 | ||
| 县(区) | 乡镇 数量(个) |
达标村数量(个) | |||||||||||
备注:需提供已完成村庄清洁行动达标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