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发展改革局职能简介

1、组织编制河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河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河东新区发展改革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对河东新区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组织研究河东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 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河东新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推进城市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4、负责河东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研究提出河东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 关重大投资政策,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规划河东新区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负责权限以内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搞好对非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发布河东新区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参与河东新区固定资产市场监管。

5、负责河东新区重点项目的管理。研究提出河东新区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建立河东新区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6、研究分析河东新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河东新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河东新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研究并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河东新区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负责河东新区经济动员工作。

7、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河东新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做好河东新区“十四五”战略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8、研究、指导和促进河东新区市场体系的建立,制定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河东新区内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第三产业发展引导政策。管理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河东新区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10、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1、拟订河东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

12、负责指导和协调河东新区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按照职责权限对国 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对招投标活动的执法检查。

(二)发展改革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工作。

二、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招投标管理工作。

三、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政策性贷款、绿色及地方债务资金争取工作。

四、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范围内达成线铁路周边安全巡护工作。

五、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统计及劳动力调查工作。

六、开展河东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七、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科技双创工作。

八、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畜牧(非洲猪瘟防控、畜牧保险、动物防疫、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开展2021年河东新区水务(河长制、防汛防洪、水利工程安全、饮水安全、河湖划界、水库水位标尺整改)工作。

十、开展河东新区2021创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研究院等双创载体工作。

十一、开展承办2021年省、市集中开工仪式工作。

十二、开展河东新区“十四五”规划”工作。

十三、开展河东新区托管芝溪谷建设工作(债券债务清理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展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发展改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000.566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57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四上企业补助”、托管芝溪谷债券债务、河湖划界、非洲猪瘟、科技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综合上述因素影响则总收支同比增加258.5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收入预算3000.56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0.56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支出预算3000.5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263万元,占0.02%;项目支出2937.14万元,占99.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000.566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57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四上企业补助”、托管芝溪谷债券债务、河湖划界、非洲猪瘟、科技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综合上述因素影响则总收支同比增加258.5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0.566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2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0万元,农林水支出564.9万元,科技技术支持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000.566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57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四上企业补助”、托管芝溪谷债券债务、河湖划界、非洲猪瘟、科技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综合上述因素影响则总收支同比增加258.5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2263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占0.05%;节能环保支出210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564.9万元,占18.83%;科技技术支持50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4263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局行政单位日常运转、固定资产购置、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前期评审费,可研报告、节能、初设概算,包括租场地费、勘察设计费、设备费、招标费、项目编制费及新区承接省、市开工仪式等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对困难群众的慰问。

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唐家渡电航防洪及排涝工程债券债务。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及突发疫情的处置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洪物资筹备。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水系综合整治及公示牌维护,宣传标语制作等。

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用于新区对口联系帮扶贫困村(帮扶过程中租车、慰问等费用支出及乡村振兴。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劳务外包、人员补贴等服务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6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与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用于辖区内陈家沟、郑家沟水库安全鉴定。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2021年预算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青川宝珠寺移民2021年直发直补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范围内涪江、联盟河划界劳务费及水文站监测。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芝溪谷农田基础建设债券债务。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底及2021年年初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芝溪谷水利工程债券债务。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6.8万元,主要用于“四上”企业发展补助。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工作及劳动力调查。

20.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科技创新创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4263万元,其中:

公用经费63.4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展改革局举办的培训费纳入培训费科目,不再纳入会议费科目。

(二)培训费较2020年持平。主要是2021年发展改革局将计划对辖区内统计、发改、招投标企业举办各项企业培训会约20次,参会人数约达1000人次。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1%。主要是2021年全年省级部门将会调整专业会议及培训力度,到省上出差及培训次数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发展改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4263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22.6263万元,增长55%。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发展改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发展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发展改革局所有专用项目和整体支出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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