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审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河东新区审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规划。
2.负责对新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以及管委会要求进行跟踪审计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监督。
3.负责承担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单位经济活动管理职责、财政(务)收支管理职责以及应负的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承担对新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以及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新区所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进行有计划定期审计监督。
6.负责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负责协助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500万以上(不含500万元)的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以及领导干部在任或离任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8.负责监督和管理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组织审计专业培训、开展审计交流活动。
9.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内部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零星的工程审计、4个PPP包的跟踪审计、水寨门跨线桥跟踪审计、市民中心跟踪审计、河东二期污水厂跟踪审计
二是财务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东新区审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13.33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59万元,主要是细化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313.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4万元,占28.29%;项目支出224.69万元,占71.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3.33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59万元,主要是细化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3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3.3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19.59万元。主要是细化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14万元,占9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万元,占3.97%;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占2.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17.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跟踪审计、聘请社会审计机构等方面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6.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3.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人员购买专用设备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的人员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6.6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河东新区审计中心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81万元,下降22.53%。办公费4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河东新区审计中心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河东新区审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河东新区审计中心所有专用项目和整体支出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机构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