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房征局职能简介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并组织办事处、管理办及公司实施。

2.负责承担房屋征收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督查等工作职责。

3.负责对房屋征收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

4.负责审核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计划、方案、资金及工作经费。

5.协同做好房屋征收的安全、稳定的监管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房征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河东新规划小学项目用地的拆迁,加快推进仁里C地块剩余拆迁清盘;;

二是慈音街道办事处剩余拆迁全部清盘。

三是将东湖剩余拆迁任务12户、环湖路剩余拆迁任务8户、东湖引水入城河湖连通工程(歇马庙至任家渡)剩余拆迁任务17户、任家渡安置小区C地块剩余拆迁任务1户、医疗健康城(含配套用地)剩余拆迁任务2户、快速通道剩余拆迁任务2户、实训基地拓展用地剩余拆迁任务5户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发力,力争早日清盘;确保东平干道、五彩缤纷路及景观带今年拆迁推进至北铁路桥;完成香林路剩余拆迁任务14户,确保今年香林路推进与腾龙路交界。

四是完成花卉博览园建设项目剩余6户、中环线互通匝道剩余1户的拆迁清盘,云灵社区残值拆除并启动新农村建设。

五是完成希望学院剩余4户、A2线剩余5户拆迁魏家湾安置小区的拆迁,力争清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房征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房征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453.00元,本年收入合计705453.00元,上年结转0元,收入总计705453.0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489.00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5124.00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21693.00元、城乡社区支出568364.00元、住房保障支出46784.00元、支出总计705453.00元。房征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0.55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75万元,主要是部门较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及新区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房征局2018年收入预算70.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5万元,占100%;具体见附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房征局2018年支出预算7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5万元,占86%;项目支出10万元,占14%;具体见附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房征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55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75万元,主要是部门较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及新区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总计70.5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51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2.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支出总计70.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房征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5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52.80万元增加17.75万元,增长率为33.62%。主要是部门较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及新区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培训支出0.35万元,占0.5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万元,占6.5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6万元,占2.64%;事业单位医疗1.70万元,占2.41%;公务员医疗补助0.47万元,占0.6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6.84万元,占80.57%;住房公积金4.68万元,占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培训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培训支出,合理安排,提高培训工作效果。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6.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公积金(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3万元、津贴补贴0.37万元、奖金15.73万元、绩效工资1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4.68万元。

公用经费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0.4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0.70万元、其他交通费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房征局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差旅费0.36万元。

(一)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

(二)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差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房征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7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37万元,增长49.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房征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房征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房征局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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